體育總局等四部委:為群眾就近提供廣場舞場地
9月6日,據文化部網站報道,文化部、體育總局、民政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推動將廣場舞工作納入當地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群眾體育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要為基層群眾就近方便地提供廣場舞活動場地,將廣場舞活動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文化部 體育總局 民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精神,促進廣場舞活動健康、文明、有序開展,大力繁榮群眾文化體育事業,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近日,文化部、體育總局、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廣場舞是深受廣大群眾喜愛的文化體育活動,近年來在全國蓬勃開展,在豐富城鄉基層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廣泛開展、展示群眾良好精神風貌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廣場舞活動場地和設施結構性欠缺、噪聲擾民、引導扶持和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問題日益凸顯,不利于廣場舞活動的健康發展。
通知強調,要以活躍基層群眾文化生活、提高公民身體素質和道德素質、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為根本,以扶持、引導、規范為重點,培育一批扎根基層、綜合素質較高、專兼職結合的廣場舞工作隊伍,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內涵、審美品位和健身功能,便于群眾接受的廣場舞作品,培育一批具有導向性、示范性的廣場舞品牌活動,實現城鄉基層廣場舞活動健康、文明、有序開展。
通知要求,要為廣場舞活動創造良好條件。通過科學規劃、優化布局、盤活現有場地存量等多種方式為基層群眾就近方便地提供廣場舞活動場地。廣泛開展免費發放教學光盤、公益培訓、展演展示、原創作品征集評選等普及推廣活動,為群眾開展廣場舞活動提供優質服務。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各類群眾文化體育活動,大力培育廣場舞活動品牌,為廣場舞活動搭建良好平臺。
通知強調,要加強對廣場舞活動的規范管理。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人性化、針對性強的廣場舞活動管理辦法、活動準則或文明公約。積極引導和推動建立廣場舞協會等文化體育社團組織,鼓勵群眾自我管理。將廣場舞活動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立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依法管理、場地管理單位配合、社區居委會和業主委員會以及相關社會組織等廣泛參與的廣場舞活動管理機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積極推動將廣場舞工作納入當地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群眾體育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納入當地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公共文化服務協調機制的工作內容,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分工明確、統籌有力、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廣場舞工作的好做法、好經驗,樹立一批優秀廣場舞工作者典型、廣場舞領頭人典型、廣場舞團體典型,營造健康、文明、規范、有序參與廣場舞活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