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紀中談體育改革(1):意識的轉變與定位的轉換
自從2014年國務院會議部署發展體育產業,推動職業體育改革以來,中國的體育改革已經箭在弦上。未來五年,是決定中國體育管理體制能否實現根本扭轉的關鍵時期,怎么改?如何改?著名體育人士魏紀中老先生給出了他的思路和想法,我們將通過“魏紀中談體育改革”欄目,向大家介紹魏老的觀點。
習近平主席講過,改革是一場革命,改的主要是體制機制,觸動的是既得利益。我理解,所謂體制是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框架內的具體體制和機制。
競技運動的體制機制的改革,足球改革已經指明了方向。具體做法有協會與體育總局脫鉤,走向社會社團化。這也就是社會能辦,而且能辦得好的事交給社會去辦,逐步實現管辦分離。這樣才能真正實行部分運動員職業化,競賽組織商業化運作,相當一部分的競賽活動市場化。運動員職業化的一個重要方式是職業俱樂部的出現并且成為競賽市場上的獨立主體。
我認為,改革大政策的制定和推動主要是自上而下,而改革政策需要的組織落實恐怕主要是上下結合。上邊脫鉤了,下邊未脫,就可能形成民間社團去領導一些政府的事業單位,形成不匹配。上邊改了,下邊改革不到位政策就會產生扭曲或落空。
大政策的變化要求制定配套小政策的制定者和政策的執行者思想意識的改變。這種改變要求這些人的個人社會定位的轉換。過去是管體育的政府官員,現在不是了,你的想法,做法都要有與個人社會定位相適應的變化。這個過程有時是痛苦的。你的社會定位意識真的轉變過來了,思想的轉變就會容易些。
在機制問題上要探討的恐怕是脫鉤后的體育協會社團采取什么樣的管理機制,經濟單位一般是董事會制,民間的體育組織一般是理事會制。這兩種機制的共同特點是董事會或理事會這樣的決策層面中的董事或理事一般都不取薪酬,只有補貼而已。董事長或理事長有領薪的。如果新組建的單項體育協會主要由領薪酬者既決策又執行,恐怕還是沒有脫離官本位。這不只是一個薪酬問題,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如何廣泛吸收社會人士的參與的問題。
我提出的問題不一定正確。我希望大家能找到正確的問題,因為只有正確的問題才會有正確的答案。
還有一些具體的問題,我在學習和思考后在提出來供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