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新規定出臺 順應國際趨勢卻恐將激化場上沖突
體壇+記者李淼報道
在籃管中心新賽季發布會上的資料中,附件一標明了:國際籃聯2016年《籃球規則》新增條款及解釋。其中第三條以及第六條,或將在一定程度上,給新賽季裁判員的判罰工作帶來新的問題。
新增條款中對第三條的解釋如下:
當一名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時,不允許對方隊員用一些如:搖手去阻擋投籃隊員的視野,大聲喊叫,用力跺腳或靠近投籃隊員拍手等動作去擾亂該隊員。如該投籃成功,應給對方干擾的隊員一次警告,并還應通知該隊教練員。但如就類似的行為已經向該隊給出過警告,則應判該隊員一次技術犯規。如該投籃不成功,則(無需警告)應判該干擾隊員一次技術犯規。
這意味著諸如巴蒂爾式的封眼防守將被視作非正常防守動作,而且,在防守中,甚至不能喊叫。其實,這樣的規定在國際籃聯2016年《籃球規則》中已經明確,封眼動作因為比較危險,有可能會傷害到運動員,所以被禁止,而喊叫則是因為要凈化賽場,讓隊員文明比賽,最大限度減少場上沖突發生的可能性。
不過,第六條以及相關的兩條說明,恐將成為聯賽裁判與球員、教練爭執的新問題。
解釋如下:裁判員判定一起防守對方隊員犯規要素:節奏、速度、平衡、加速度(Rhythm,Speed,Balance, Quickness)。補充說明部分為:以手推擋是妨礙/影響有球或無球對手移動/行進的“非法”用手/手臂動作;一名防守隊員在場上的任何地方可以短暫地用單手觸碰對手,只要這樣的觸碰不影響到對手的移動(節奏、速度、平衡、加速度)。
如此一來,所謂的體毛犯規將被杜絕,可連貫動作的判定,尤其是造成罰球時的動作,勢必會成為裁判與球隊之間的新沖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