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策爾被截胡 尤文圖斯真的輸給中超了嗎?
在尤文圖斯、上港、權健的維策爾爭奪戰(zhàn)中,權健在上港猶豫中干脆出手,4年合同拿下,這意味著比利時人和尤文圖斯持續(xù)一年半時間的眉來眼去徹底無果。但維策爾選擇中超,是否意味著尤文“在爭奪戰(zhàn)中輸給中超金元”?
這實際是一個在當今足壇頗有意思的案例:一家歐洲頂級豪門和一個中超金元新貴爭奪一名西歐強隊主力國腳,最后,中超俱樂部得到了人,而歐洲豪門在原則問題上不讓半步。到底誰是贏家?
事情的關鍵在于維策爾的經(jīng)紀背景:2011年,維策爾以1350萬歐元身價從比利時標準列日轉會葡萄牙本菲卡,這是門德斯當年非常引以為豪的“第三方所有權”交易,一年后維策爾就被4000萬歐元出售給俄超澤尼特套現(xiàn),門德斯是這筆交易最大的受益者。
筆者在解讀門德斯、首席體育等“大經(jīng)紀人的球員傳銷鏈”一文中曾以維策爾為例。當他以4000萬歐元轉會澤尼特,澤尼特就已成為傳銷鏈的終端,因為不可能有俱樂部付出超過4000萬歐元的價格購買這樣一名能力出眾但絕非世界最頂尖球員的中場。
因此,門德斯團隊為維策爾制定的策略,是在俄超享受完5年高薪,但堅決不續(xù)約,這樣可以憑借自由身加盟其他豪門,門德斯作為經(jīng)紀人因為“說服球員簽約”有功,也可以獲得不菲的中介費。
對于任何一名不續(xù)約的球員,臨近合同結束前一年半左右,各種博弈即已開始。尤文正是在2015年夏天開始接觸維策爾,但無論是2016年冬窗還是夏窗,澤尼特都堅持索要一筆不菲的轉會費,尤文絕對不可能答應——通常對于合同馬上就要到期的球員,轉會費純粹是象征性的,例如約等于半年或一年的工資。
2017年冬窗到來前,面對只有半年就要成為自由身的維策爾,尤文圖斯開出了450萬稅后年薪、600萬轉會費的價碼。從這里幾乎可以看出:門德斯操辦這樣一樁轉會,能有一定收入,但就是正常的球員轉會收入,達不到海量利潤。
于是,在博阿斯簽約上港以后,維策爾面前出現(xiàn)了另一種選擇:年薪1800萬(稅前)+200萬獎金,4年合同總價超8000萬歐元,而且,上港愿意對澤尼特付出2500萬歐元轉會費!這里當然有門德斯事先和澤尼特達成的協(xié)議,又近似于當年和本菲卡之間的交易,幫助澤尼特以2500萬歐元賣出一名幾個月后就要成為自由身的球員,中間人功不可沒!
尤文很早就看到了維策爾的猶豫,所以及時動手從熱那亞簽下林孔。尤文的想法非常清晰:不是是否參與和中超俱樂部競價的問題,而是一切違背市場規(guī)律的燒錢行為,尤文都不會參與。更何況,維策爾不是一個皮爾洛、伊涅斯塔級別的中場,并不值得為其付出更多。
2016年冬窗也出現(xiàn)過類似案例,拉維奇在華夏幸福的天價合同面前,放棄了和薩內(nèi)蒂達成的夏天自由身加盟君子協(xié)議。類似拉維奇、維策爾的案例未來必定還會出現(xiàn),且基本都會是門德斯、霍拉布欽等少數(shù)幾個經(jīng)紀人勢力范圍內(nèi)的球員,這種“分流”并不會對歐洲豪門產(chǎn)生過大的影響,因為最頂尖的球員如C羅、梅西、內(nèi)馬爾仍然會留在歐洲。
而且,門德斯系、霍拉布欽系也根本未曾和不可能覆蓋全世界最頂尖的球員,在給中超俱樂部推薦球員時,放在優(yōu)先位置的仍然是他們自己直屬的球員,并不一定保證處于最佳狀態(tài)或年齡——未來如果佩佩離開皇馬加盟中超,僅僅是葡萄牙人尋找退役前最后一份高薪合同,而不是皇馬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