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指導"足協業務 閻世鐸時代政策有望復辟
記者肖良志北京報道
去年12月14日,我曾經報道了中央領導關心和關注天價外援、天價年薪的事宜,預言將要出臺“限薪令”。1月5日,國家體育總局新聞發言人在接受相關記者時表示,建議中國足協出臺政策,抑制俱樂部過度燒錢,做好本土球員培育和青訓方面的工作。
1、總局對足協繼續“扶上馬,送一程”
2015年8月17日,中國足協與國家體育總局正式脫鉤,中國足壇開始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改革。不過,國家體育總局除了在政治方面繼續領導中國足協之外,還確定了“扶上馬,送一程”的原則,并且專門出臺了一份文件,確定總局和足協各自的職責。
最近一段時間,因為上級一直非常關心中國足球領域的改革,并且對天價外援和天價年薪現象等非常關注,中央相關部門還要求中國足協提交16家中超俱樂部引援費用和薪資情況。中國足協專門給16家中超俱樂部下發了通知,要求把各自引援費用和薪資情況上報足協。
在上述背景下,國家體育總局領導班子加強了對足協工作的“指導”。此前,外界報道總局領導建議姚明擔任中國籃協的主席,并兼任中國男籃國家隊主帥。其實,總局新任領導茍仲文對足協的工作也很重視,并召集足協班子開會,共同研究中國職業足球聯盟的成立、外援政策等相關事宜。
像對籃協一樣,總局領導對于職業聯盟的主席也有具體的人選建議。
按理,足協脫鉤之后,總局確定了“扶上馬,送一程”的原則,是為了把控改革的方向,不能參與足協的具體工作。此番“指導”足協業務,應該是在上級關注改革的背景下,希望中國足協能夠按照《中國足球改革與發展總體方案》的要求,加快各項改革的進程。
即使如此,由國家體育總局來講足協一些具體政策方面的建議,不合適。
2、閻世鐸和郎效農時代的政策有望復辟
2000年,閻世鐸上任之后,在圈內人士的建議下,出臺了甲A聯賽每場比賽沒隊必須有兩名21歲以下球員出場的規定。當時,這份規定只是規定了每場比賽出場的21歲以下球員的人數,并沒有規定出場的時間。所以,很多俱樂部都應付了事。
后來,因為俱樂部對此事意見較大,中國足協取消了該規定。
最早限薪的時候,中國足協確定的球員封頂年薪是100萬;在獎金方面,則是1分20萬,即平球獎金20萬,贏球獎金60萬。所以,球員當時的最高轉會費是500萬。很多俱樂部因此簽訂了“陰陽合同”,一些球員的轉會費達到700萬甚至1000萬以上,只不過都是暗箱操作。
2004年中超面世后,當年3月份,中國足協在武漢召開了中超委員會會議,郎效農主張的“限薪令”在這次會議上達成了共識:每家俱樂部每年的營業收入應該達到3000萬或以上,一線隊球員的工資和獎金總額不能超過總收入的55%,不再具體規定球隊的贏球獎金。
這個“限薪令”,也是為了抑制過高的工資和獎金收入,讓俱樂部的財務保持一個相對良性運轉的狀態。
非常遺憾的是,中國足協在這方面并沒有堅持這份新的限薪令,也就是說,中國足協當時沒有把這份限薪規定轉化成“紅頭文件”下發,各俱樂部也就沒有按照55%的原則執行。
其實,在職業聯賽尤其是中超發展的過程中,足協當初制定了一些借鑒世界足壇經驗的良好制度,可惜中國足協自己朝令夕改,沒有嚴格執行。比如說,當初郎效農制定的“中超18條”,對各俱樂部的訓練基地、梯隊、青訓、場地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如果照此執行,現在的中超軟硬件都不是目前的局面。足協領導后來更改規定,放寬條件,導致現在的軟硬件建設落后太多。
如今,當總局建議中國足協在財政制度、球員薪資、21歲以下球員上場、青訓等方面出臺相關政策時,無疑是閻世鐸和郎效農時代政策的復辟。
斗轉星移,足協領導拍腦門的決定,讓中國足球走了太多彎路,也蹉跎了太多歲月。
3、足協一直醞釀俱樂部“破產機制”
中國足協內部有一些高人,他們熟悉國內足球現狀,了解世界足球,有一些科學先進的想法和建議。比如說,關于俱樂部“破產機制”。早在2006年的時候,中國足協曾經組織過大規模的調研,當時有中層官員專門闡述了引入歐洲俱樂部“破產機制”的重要性,可惜足協領導無人當回事。
最近幾年,足協內部依然有人在研究歐洲的“財政公平制度”,不對球員的具體薪資做出設定,而是為俱樂部整體財務設立臨界點。超過了紅線,就按照不能參加亞冠聯賽、限制內外援引進、取消內外援引進、降級或者取消注冊資格的限度進行處罰。
取消注冊資格或者將嚴重資不抵債的俱樂部驅逐出職業聯賽,實際上就相當于“破產”。當下,除了個別俱樂部之外(遼足此前幾乎年年盈利,但是今年1850萬歐元引進了烏賈,估計難以再盈利),幾乎找不到一家能夠盈利的俱樂部。豪門俱樂部每年的虧損比中小俱樂部更加嚴重,有些豪門俱樂部每年的虧損肯定超過7億,有的虧損額度甚至超過了10億元。
所以,如何界定破產的界限,非常重要。豪門俱樂部將所有能夠轉化為營業收入的錢全算上,最多也就在4億元左右。如果投資達到12億元,虧損至少在8億元。因此,財政公平制度,應該是設定俱樂部的投入不能超過營業收入的幾倍,而不是單純看虧損的情況。
在外援引進方面,我們和歐洲方面有所區別。在歐洲,歐盟國家統一使用歐元,沒有匯率換算。中國職業俱樂部購買外援,無論是歐元、美元還是英鎊,都需要換算匯率,必須考慮進去。中國足協須確定一個俱樂部收入上報制度,而且上報的數字必須是真實的,然后根據所有俱樂部的收入情況,制定一個相對合理的財政公平制度。
這個財政公平制度,既要保證俱樂部的財務狀況不至于太差,也要保證職業聯賽能夠引進高水平的外援和外教,以保證職業聯賽的生命力和活力。
4、中國足球界應共同建立責任意識
足球是游戲,更是事業。
從去年12月份開始,中國足協各相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相關政策,限薪、限制外援(今后出臺更狠的外援限制政策,也是可能的)、青訓、本土年輕球員上場制度等都有涉及。
除了這些政策之外,中國足球界的最大問題,就是沒有統一建立起發展中國足球事業的共識,中國足球人沒有真正負起自己應有的足球責任和社會責任。說白了,中國足球處于初級階段的時候,職業俱樂部的職業素養欠缺,缺少應有的“規則意識”和“責任意識”,對一線球隊負責的同時,忽視了俱樂部建設、梯隊建設、基地建設等方面。
其實,我們從各俱樂部對待預備隊聯賽、足協杯賽比賽的態度,就能看出各自的責任心。如果大家都能按照規律做事,重視所有正式比賽,認真做好梯隊(青訓)工作,中國足球也一定不是現在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