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紀中專欄:“以運動員為中心”必須保障他們的權益
“以運動員為中心”是我國在申辦各次奧運會時以及舉辦各種重要國際賽事時都不斷申明的重要理念。如今,這一理念已經普遍為全世界的體育界所接受。國際奧委會要求各個國際單項運動聯合會都要成立運動員委員會,使運動員的意見和合理訴求有表達的渠道。
我國既然提出了這一原則,就要在具體的問題上體現和落實這一原則。讓大家知道有這樣的原則存在。
國際奧委會奧林匹克2020議程中的一條就是要保護“干凈運動員”的權益。在加大力度反對興奮劑使用的同時,要保障每一個“干凈運動員”參賽的權利。同時更要防止運動員成為興奮劑的無辜受害者。
以運動員為中心就要確保運動員得以在公正、公平的環境下平等地參與競賽,不受裁判和其他因素的無理干擾,這也應包括對運動員的心理干擾在內。有時候裁判利用非關鍵點對運動員的不公判罰或不判罰對特定對象進行心理干擾。
以運動員為中心也意味著有權的體育官員、政府的或非政府體制內的要充分考慮整體運動員的利益,而不是少數人的。特別是在合法、合理的經濟利益和被選拔的權利上。同時也要避免由于官員們的意見分歧而對運動員產生負面影響,這在國際體育組織中并不少見。
以運動員為中心也許還要建立運動員反映自己訴求的正常渠道。讓運動員的聲音,包括尚未知名或不知名運動員的合理訴求也能得到反映。因為運動員們有這樣的權利,這種權利不應被壓制。
競技運動已成為一種職業,一種特殊的、淘汰率很高的職業。運動員們付出的機會成本恐怕比任何其他職業都大,青春逝去無法挽回。因此,對退役運動員的前途、待遇和社會福利問題也要引起政府部門和社會的重視。
以運動員為中心也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體育運動事業的關心和重視。習近平主席就利用各種機會與運動員接觸,不但鼓勵他們,還對他們關懷備至,解決他們的問題,為大家做出榜樣。在體育體制和機制的改革中,我們也應當充分考慮運動員的利益。因為運動員是體育事業的一批不可缺少的群體,主要群體之一。
讓我們都來關心運動員這一群體,不僅是他們的成績,還應包括他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