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興六解足協新政之利弊:中小俱樂部遇生存危急
記者馬德興報道
任何一項規定都是利弊并存,沒有任何一項舉措“只有利、沒有弊”,也不存在“只有弊、沒有利”的決定。因而,任何情況下,我們都只能選擇“利大于弊”的決定。就這次下發的兩個通知而言,出發點和本意是希望進一步加速中國本土年輕球員的成長,但實際所產生的效果或引發的結果,有可能對青少年球員的發展帶來消極影響。
任何一個國家的頂級聯賽,都由兩三家、三四家豪門俱樂部,外加諸多中小俱樂部組成的。這其中,聯賽的根基不在于豪門俱樂部如何輝煌,而在于中小俱樂部如何健康地生存。和歐美眾多聯賽情況一樣,國內正逐步形成中小俱樂部以轉讓球員為本俱樂部生存之道的生存形態。像現在的遼寧宏運、河南建業等,每賽季結束后,都能夠通過轉讓球員來換回一筆運營費用,維持俱樂部的正常運轉。但是,當中國足協設立“征收引援調節費用”時,這是否意味著這些中小俱樂部也就失去了生存之道?因為沒有俱樂部愿意在引進球員的同時,再向中國足協去支付同等的一筆費用。
而且,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足協、或者是洲際國際足球組織采取過類似的辦法。反倒是歐足聯、亞足聯乃至眾多亞洲足球新興國家在幫助俱樂部消除虧損方面出臺過一系列相關規定,諸多禁止引進新球員、禁止進入轉會市場等等。再譬如,同樣是扶持青少年足球發展,他們將轉會費中的一部分費用實施免稅、反哺青少年球員培養等等。那么,這些已被證實行之有效的舉措與規定,緣何不能為我所用?而非要別出心裁擬定這樣一個讓國內諸多俱樂部徹底斷了念想的所謂“新政”?
其二,除了頂級聯賽之外,國內還有中甲、中乙等聯賽。如今,不只是中超燒錢,像今年的中乙俱樂部一年運營基本費用都已超過4000萬人民幣,其中很大一部分支出用于引進國內大齡球員。那么,中國足協決意加強中國本土球員的培養,能否先從底層開始,在減少俱樂部負擔的前提下,將新政先從中乙開始實施,然后推進到中甲聯賽。在經過實踐之后,再逐步推廣到中超聯賽。這是否更具操作性?
第三,足球無國界,當一國足協出臺“新政”時,不只需要站在本國足球的角度,更需要考慮與顧及國際足壇的影響與反應。換而言之,決策者必須具備“國際化思維”。譬如說,今年早些時候,中國足協匆忙之間出臺限制外援出場3人次的規定之后,亞洲籍外援受到了很大影響,無論是澳大利亞、韓國還是烏茲別克斯坦等國,都對中國足協的決定頗有微詞。如今在原有基礎上更進一步限制外援,特別是外援人數與U23人數均等,這會讓人產生這樣的印象:這哪里是職業聯賽?其可能產生的后果是,眾多外援、外教紛紛遠離中國賽場。而在他們離開之后,如何對外宣講?這完全不在可控范圍之內。于是,中國足球的國際形象與國際聲譽何在?
這其中還涉及一個資源浪費的問題。當國內各俱樂部不惜重金、引進大量大牌外援時,這些外援沒有了出場機會,就像今年的中超聯賽中因為受制于外援出場規定,已經有眾多外援被迫閑置。或許對中國足協甚至更高一級管理部門來說,這不需、無暇關心。但是,既然投身于中國足球,如果連投資人起碼的利益都無法得到保障,緣何又要求他們必須去培養年輕球員?
從另一個層面來說,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的足協,都承擔著培養年輕球員的任務,青少年不只是地方俱樂部的,更是國家的,國家應該拿出更多的資金用于青少年足球運動員的培養。但是,如今似乎將培養青少年球員的重任全部都轉移到地方俱樂部特別是職業俱樂部身上,這恐怕就不盡合理。遺憾的是,中國足協并未針對這種情況采取必要措施來改變現狀。這才是令人最遺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