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興:該罰奧斯卡請參考秦升 足協應一視同仁
記者馬德興述評
6月19日晚,廣州富力和上海上港在越秀山體育場1比1收場。然后比賽的過程并不像比分一樣和氣,上港隊的8號外援奧斯卡在上半時最后階段兩次解圍踢到富力隊員身上,完全對不起其6000萬歐元的“冬季標王”的身價。參考秦升和孫世林的處罰標準,中國足協應該就奧斯卡事件給外界一個明確的說法。
正如上港隊主教練博阿斯賽后所言,上港隊在上半時追平比分的那個進球屬于越位球,但過錯并不在上港隊一方,而是裁判的決定。此話不假,助理裁判的業務素質低下,導致了富力隊被追成1比1平。當富力隊的外援烏索上前對助理裁判的判罰提出異議時,執法的主裁判周剛不由分說地直接掏出黃牌予以警告,這也沒有問題,算是維護裁判在賽場上的權威。但是,隨后發生的一系列舉動就令人不解了。
在比賽重新開球之后,奧斯卡連續兩腳悶富力隊球員,這很顯然屬于違背體育道德之舉。盡管奧斯卡“悶”對方球員的兩腳不是在“死球”狀態下,但是,作為執法裁判,如果有起碼的公正態度,應該可以馬上吹停比賽、然后出示至少黃牌予以警告,甚至出示紅牌也不為過。可是,主裁判周剛并沒有這么做。就在主裁判猶豫之際,富力隊的球員見狀直接就沖了過去,這才引發隨后的那場混亂。更令人費解的是,主裁判周剛在和兩名助理裁判以及第四官員協商之后,最終給了李提香和傅歡各一張紅牌,最早沖向奧斯卡的陳志釗則領到了一張黃牌。而“肇事者”的奧斯卡,并沒有受到任何處罰!
這才是問題的癥結與核心所在。作為今冬世界足壇轉會的“標王”,難道有如此舉動就可以免受任何處罰?中國裁判在執法過程中的標準究竟是什么?難道僅僅因為是外籍球員,就可以在中超賽場上為所欲為?更何況,奧斯卡出現這樣的舉動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之前,不僅裁判照顧“有方”,甚至連中國足協也沒有一個說法。其所造成的結果,只能是令奧斯卡更加肆無忌憚!
當初,秦升在中超聯賽中用腳踩踏對方球員,有關方面義正言辭,“社會影響惡劣”,對秦升實施停賽半年的處罰。而孫世林一個大拇指,在沒有違反任何規則的情況下,也受到了中國足協的停賽處罰,理由也同樣是“造成不良影響”。那么,試問:當中國足球花那么多錢請來如此高價的外籍球員時,這些外籍球員的舉止就不會“造成不良影響”?很早之前,中國足協就曾因為中國球員在比賽中用球“悶”對方球員而受到過停賽4場處罰,那么,這一次,中國足協相關部門會采取怎樣的行動?
所謂“公道在人心。”只有當中國足協一視同仁、無論外援還是本土球員,都實施同一標準之時,中國足球才有可能真正受到尊重。所以,請中國足協參照秦升與孫世林的處罰標準,就奧斯卡事件給外界一個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