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NBA頭腦風暴:設立季后賽外卡賽怎么樣?
史上最豐厚的轉播合同,創造新高的球員頂薪,層出不窮的豪華強隊……這是NBA最好的時代嗎?當然不是。尤其是對于總裁、總經理、經紀人、主教練這些圈內人士,最好的NBA永遠在未來,說到現在的聯盟則滿腹牢騷。“你認為NBA還有哪些規則應該更改?”這個問題,永遠都會收到不同的答案;那么現在他們又有怎樣的奇思妙想呢?常規賽、季后賽、比賽規則、球員合約、全明星周末、選秀……到底哪一條建議最符合你的口味?
設立季后賽外卡賽
建議:那些本來無緣季后賽的球隊,可以仿照如今NCAA的賽制再多打場比賽。這種一場定勝負的季后賽外卡賽,可以參考MLB聯盟的外卡球隊賽制,或者NCAA瘋狂三月的賽制,讓四支排名較低的球隊進行生死對決。這樣,聯盟成績排名靠后的球隊會更有奔頭,而多出來的比賽也能增加聯盟的收益,實在是雙贏。
點評:如今NBA瘋狂三月已經不再是64強,而是68強,排名靠后的8支球隊會捉對廝殺,4支勝出的球隊拿到最后席位。2014年NBA理事會的記者發布會上,剛剛就任主席的亞當·蕭華就曾經說過這樣一番話:“競賽委員會的委員們在商討過后認為,聯盟可以在合適時機引入‘季中賽’的賽制。大家都想方設法讓聯盟比賽變得更刺激。而有球隊的總經理直言,‘打NBA比賽獲得的獎勵實在太少了。’”而蕭華則表示,NBA只有一個奧布萊恩杯可以競爭,而歐洲足球以及籃球有包括聯賽、杯賽等多個比賽可以打。蕭華當時還表示,如果季中賽屆時開辦,舉辦NBA夏季聯賽的非NBA球隊所在城市的球館正好可以派上用場,這樣NBA的影響力可以進一步擴大。
但季中賽的問題在于,歐洲各隊可以跨國、跨級別打杯賽,但NBA則沒法找到這樣的對手,無論什么樣的賽制,都是30支球隊的內戰。所以,聯盟想讓季中賽保持高水準真的不容易,淪為表演賽的可能性倒是非常大。所以,與其用獎金吸引球員認真對待比賽,不如用季后賽資格刺激他們。比如,分區第一名到第七名直接得到季后賽門票,還可以在常規賽結束后休息一周,認真準備季后賽;而第八名到第十一名(甚至可以擴大到第十五名)將移師中立城市(每年換一個城市),為爭奪本區僅存的一張季后賽門票進行最后一搏。不是七場四勝制,而是一局定生死,可以想見會有多么刺激!
當然,由于球隊的排名涉及到選秀時的順位,所以季后賽外卡賽也會引發很多問題。以第八名進入季后賽的那支球隊,他的選秀順位是應該按照常規賽結束時的排名?還是按照分區第八名?試想下,如果參加外卡賽排位最低的那支球隊笑到最后,他們原有的高位簽應該歸其他球隊?還是又打季后賽又抽狀元簽?又或者干脆將規則制定得更狠些:球隊在外卡賽多贏一場球,他們的抽簽機會也隨之提升。想象下,上賽季排名西部倒數第二的湖人隊,連贏三場拿到外卡,然后又提升了樂透抽簽幾率,簡直太好玩了!
再想得深一些,如果設立外卡賽同時附帶選秀抽簽規則,還會有球隊從賽季一開始就專心擺爛嗎?
廢除雙向合同
建議:雙向合同這個制度,對球員和球隊其實是雙輸的。球員受合同所限,如果球隊不征召他打NBA,就只能賺7.5萬美元的底薪。而如果被招去打NBA,可以留在輪換名單里最多打45天,27.5萬美元則是他的年薪上限。在雙向合同之下,球隊并不能保證球員打NBA的場次和時間,甚至不能保證能有機會打NBA;而且,只有這一支球隊能夠使用該名球員。而不簽雙向合同的球員,可以和30支球隊中任何一隊簽約,10天短合同到長期合同都可以。球隊會懷念當年可以在發展聯盟隨便選人的美好時光。如今在發展聯盟表現最好的球員,幾乎都被雙向合同鎖住了,而對他們有興趣的球隊則受到了限制。理論上,如果每支球隊都用掉了規定的兩個雙向合同名額,那就是60人。平均到每個位置,就是12名球員。所以如果再有球隊想在發展聯盟簽人,只能找到這個位置排到10名開外的球員。球隊
應該有權利選擇沒有在聯盟征戰的最佳球員,而球員也應該有權利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球隊。
點評:讓我們再復習一下新出爐的雙向合同的相關規則,這樣就可以解釋會有球隊和球員樂意使用它——
·雙向合同的工資不計入球隊工資帽,不許用使用薪金空間和特例。
·NBA經驗不足4個賽季的球員都可以簽雙向合同。
·球員在NBA打球時,工資標準參照當季新秀球員最低工資(2017-18賽季為815615美元),在發展聯盟打球時,工資標準是整個賽季75000美元。雙向合同一個賽季能得到的保障薪水為50000美元。
·雙向合同球員不能進入季后賽激活名單,但可以隨隊。
·雙向合同球員只要進入激活空間,參與球隊籃球活動,或者隨隊去客場,都算在NBA打球。
·球隊在每年7月1日到常規賽最后一場比賽前這段時間里,都可以將球員的雙向合同變為年限相同的底薪合同(最長2年)。球隊也可以和球員談判,在勞資協議允許情況下重簽一份新合同。
·雙向合同簽署滿30天后,球員可以被交易。
提出這個建議的經紀人已經說得很詳盡了,涉及保障球員自身利益的言論確實值得聽取。對于那些習慣過節儉日子的球隊,這個規則無疑是天上掉餡餅,讓他們可以有廉價勞動力用。此前某些NBA球隊的高層人物曾在私下里表示,他們并不擔心這樣的新規會導致發展聯盟無法及時提供人才給NBA,甚至有人認為,再進行勞資談判時應該擴大雙向合同的數目,方便他們將看好的璞玉用最小代價收入囊中。
雖然按照規則雙向合同也是可以交易的,但又有多少球隊愿意成全他人呢?當然,就此廢除雙向合同也有些過于偏激了。所以莫不如采取一個折中方案:如果有NBA球隊向其他隊的雙向合同球員開出一份保障性合同,球員有權利跳出原有的雙向合同,簽下更豐厚的合同。這樣,球員的利益就可以得到充分保障。而球隊也可以增加一個權利:如果他們不想被競爭對手挖角的話,可以選擇匹配報價。新制度剛剛開始實行,總要有磨合期,大家要對它寬容些嘛。
取消活球暫停
建議:這樣一來,球隊的戰術執行得更加流暢,比賽的精彩程度一定會有所提升。現在球隊每次打到最后幾分鐘且比分接近的時候,簡直越打越無聊,先跑個戰術,然后叫暫停,球迷看廣告消磨時光,教練換人安排戰術。再打一個回合,繼續叫暫停,又要看廣告、換人、安排戰術。只要還有時間,只要還有暫停,這個流程就會走一遍又一遍……籃球應該保持應有的比賽節奏才好看。
點評:即便是最精彩的NBA比賽,即便進入關鍵的最后時刻,你仍然可以利用暫停的機會打個盹養精蓄銳。這不是個例,是共性。此前有記者做過統計,比賽進入到最后兩分鐘,名為120秒,但實際用時都超過10分鐘。如果比賽是弱雞互啄,就更加難以入目了。雖然NBA早在2001年就修改了規則,將常規賽和加時賽的長暫停從100秒縮短到60秒,但從來沒有被裁判嚴格執行過。此前有人用秒表統計了籃網的一場比賽,最后37.6秒整整打了11分鐘,4個暫停全部超時,60秒長暫停從哨響到發球花了102秒,20秒短暫停花了67秒,而比賽最終剩下的時間都沒有這么多。
理想的NBA比賽,哨響5秒鐘以后,裁判就開始計時:短暫停20秒,長暫停1分鐘。時間一到,發球方有10秒時間跑去底線或邊線從裁判手中拿球,然后有5秒時間將球發進場。(如果涉及裁判看錄像回放,則在裁判看完回放做出裁決后再開始計時。)這樣,一個暫停耗掉的時間,最多只是暫停時間+15秒,而不是現在幾乎翻倍。
很多暫停真的沒必要。尤其是有時候球員叫暫停,僅僅為了擺脫暫時的危機。但這在其他領域是不可能的:足球運動員跑到吐血不能叫暫停,網球運動員打相持球時不能叫暫停,橄欖球運動員被擒殺的瞬間也不能叫暫停……但NBA球員卻可以隨時叫暫停,發不出球叫暫停,關鍵時刻沒有跑出進攻機會叫暫停,被人夾擊叫暫停。說得嚴重些,這些暫停符合規則,但不符合公平性,也不符合體育精神——除非沒有暫停卻誤叫,否則他們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所以,剝奪球員在場上叫暫停的權利沒什么不好。這樣,我們就可以看到更多球員在最后時刻力挽狂瀾的神奇表演了。別說杜蘭特庫里勒布朗了,你不想再看喬·約翰遜再現單打王風采嗎?你不想看到賈馬爾·克勞福德充滿街球味道的變向過人嗎?而且當教練知道不再能夠肆意叫暫停,他們會更珍惜暫停機會,布置更多回合的攻防戰術。
至少,我們可以取消那個比賽最后兩分鐘暫停后前場發球的規則。你有沒有發覺如今全場一條龍的精彩進球越來越少了?球員從后場一路帶球向前,想出克敵良策,然后絕殺對手,這樣的場景反倒在NCAA屢屢看到,為什么?就是因為NCAA沒有這個前場發球的規則嘛!
全明星扣籃大賽改為正賽暖場賽
建議:如今的扣籃大賽越來越沒有星味了。珍惜羽毛的球星想贏怕輸,只有毛頭小子樂意來博個頭銜。如果改在正賽開始前,最好的球員登臺獻藝的機會自然增大,甚至可以改成一球定高下,可以現場報名,懸疑多了,比賽更有意思。
點評:球迷對扣籃大賽的期望永遠都無法滿足。喬丹vs威爾金斯、卡特vs弗朗西斯、阿隆·戈登vs扎克·拉文……這種對抗為觀眾帶來了最大的視覺沖擊,也留下了對未來的無限期待。所以,用改革讓扣籃大賽恢復活力,堪稱眾望所歸。但怎么做才好呢?
比如,提升比賽節奏。一個又一個,一輪又一輪,太緩慢了。比如總用時30分鐘,球員隨便扣,多少次不限,評委選擇球員完成最好的一次扣籃進行打分。
比如,多人單挑賽制。如今賽制是預賽和決賽各扣兩個,這意味著進入決賽的球員要完成四個扣籃,想都做到盡善盡美太難了。如果改成八人參賽,預賽每人扣一個,前四名晉級;復賽每人再扣一個,前兩名晉級;決賽每人再扣一個,分高者奪冠。參賽者多了一倍,總扣籃數只從12個增加到14個,用時應該差不多,但參賽者的負擔減輕了,他們可以為每次扣籃投入更多體力和精力。而且每輪都是一扣定勝負,逼著參賽者要全力以赴。
如果我們再把扣籃大賽改到全明星正賽開始前,由預先報名和臨場報名的球員,在限定時間內盡情扣籃,然后由評委選出奉獻最強扣籃的那個人——50+45<48+48,我們不要這樣的評選,最佳扣籃造就扣籃王,這才是理所當然。
打造常規賽系列賽
建議:季后賽系列賽打得非常過癮,但一年中你只有兩個月能看到這樣的比賽。所以NBA不妨借鑒MLB的成功模式,在常規賽期間安排兩支球隊連打2-4場,打造成小型系列賽。這樣球隊可以更方便針對對手制定更為嚴謹的作戰方針,比賽質量必然會非常高。而同區對手打這樣的系列賽,可以縮短飛行距離,省錢省心。
點評:常規賽減負一直是熱門話題。但受制于轉播商等因素,縮減比賽場次等提議始終難以實行。常規賽延續近半年,打造“系列賽”是個足夠新奇的主意,但并非沒有可行性。當然,有人不喜歡兩支球隊一個星期里連打幾場,但再仔細想想,可取之處也不少:東西部死敵來個主客場二番戰,賽季后半段安排騎士和凱爾特人三番戰決出東部頭名,今夏都補強不少的火箭雷霆連打四場……真是想想就過癮啊!畢竟,不是所有球星都能在季后賽碰到的,尤其是分居東西兩區的球星,如果打不進總決賽就碰不到。如果NBA可以有限度地引入“常規賽系列賽”,無疑多了幾個看點。
常年擺爛球隊得不到分成
建議:擺爛本是球隊從低谷中走出的一個好辦法。成績下降博取高位簽,選到天賦更好的新人,提升球隊實力,再在自由球員市場上吸引有實力的球員甚至大牌球星加盟,這沒什么問題。問題是如今球隊用這種方法太多太濫,毫無底線,嚴重拉低了NBA比賽的質量,傷害了購票死忠球迷的熱情。所以,要讓那些擺爛上癮的球隊付出真金白銀的代價,比如從聯盟分紅入手,懲罰這些不思進取的爛隊,就像如今懲罰那些工資總額太高要交奢侈稅一樣。比如,如果一支球隊在五個賽季里三次排名在聯盟倒數五名之內,聯盟就取消這支球隊參加分紅的機會,甚至要求他們像繳納奢侈稅一樣繳納“擺爛稅”。無論當地市場是大是小,成績始終提升不起來的球隊都應該遭受懲罰,而不是反倒可以節約開支并享受分紅。這樣才能讓那些無能且不思進取的管理層或者老板,該下課的下
課,該賣隊的賣隊——否則球隊價值就會一路走低,損失越來越大。比起改變選秀規則,修正抽簽幾率,不如做得更徹底些,讓那些常年低迷的球隊真正肉痛,才能收獲理想的效果。
點評:按照這個建議,過去的五個賽季里,湖人、76人、魔術和太陽都至少有三季排名在聯盟倒數五名里,他們應該接受處罰。而現實卻是,湖人近三年選秀連續拿到榜眼簽,76人則已經連續兩年拿到狀元秀,還拿到了實力不亞于狀元的恩比德,以及另一個探花秀奧卡福。看著他們連年囤積高位秀但成績始終不見起色,真是讓人又憐又恨。
當然,在懲罰制度下管理層會勵精圖治,但這也不意味著他們必然能夠提升戰績逃離聯盟倒數區域。魔術就是最好的例子。2016-17賽季,這支球隊五年間第四次排名聯盟倒數五名以內,但平心而論,他們并沒有故意擺爛。送走當家球星德懷特·霍華德已經是六年前的事了,交易掉2013年榜眼秀奧拉迪波也是為了得到伊巴卡;魔術還斥重金搶下俾斯麥·比永博、杰夫·格林、D.J.奧古斯丁等球員,并長約留下富尼耶、武切維奇……當然,這樣的陣容配置還不足以邁入爭冠行列,但擠進聯盟中游應該不是問題,只是結果并不盡如人意。所以,不是所有成績常年糟糕的球隊都不思進取,這不是金錢懲罰就能夠解決的。如果球隊為了避免處罰,病急亂投醫,簽下了更多的溢價合同,前景豈不是更加糟糕?這顯然也不是聯盟樂意看到的場景。
所以,這個規則還需要仔細推敲。就像征收超級奢侈稅,把制裁范圍收窄就能夠盡量避免“濫殺無辜”。比如,將規則從倒數五名以內縮減到倒數三名以內,那樣的話就只有76人會挨罰,感覺就合理多了。雖然規則無法將所有的不合理都規避,像籃網已經沒有選秀權,所以不可能存心擺爛,但如果新賽季成績仍然糟糕,也將進入被處罰行列,但嘗試下改變,未嘗不可。
選秀年齡門檻重新調低
建議:以前,聯盟允許高中畢業生直接參加NBA選秀,只要年滿18周歲即可。雖然科比、麥迪、加內特等球星都是成功典范,但達到如此高度的畢竟是特例。而NBA在運營管理方面并沒有規則和系統專門照顧這些低齡天才球員。當心智還不夠健全的他們遭到挫折時,也沒有好的辦法幫助其及時調整,另謀出路。但現在聯盟在這方面已經很有心得,準備足夠充分,各種技術理論也非常先進。除了專門的助理教練、訓練師,還有球員發展主管、營養師、理療師等等。NBA球隊和發展聯盟球隊的聯系也越來越緊密,可以讓還沒有為打NBA準備好的球員在更適合練兵的賽程磨礪。一切一切,都能夠幫助一名18歲青年穩穩踏上NBA之路。所以,別再說將選秀年齡提升到20歲了,廢除現在的19歲才能選秀的規定吧。
點評:“如果他們是白人冰球運動員,就可以進入職業聯盟打球賺錢;如果他們是白人棒球運動員,也可以進入職業聯盟打球賺錢。因為他們中的大多數是黑人,聯盟設定了這樣的年齡限制,就只能進入大學聯盟,在這樣的環境中再打一年球。這簡直是虛偽得不能再虛偽的事了。”
2015年3月,NBA球員工會的律師加里·考曼在一個座談會上強烈抨擊了NBA選秀的年齡限制規定。自2006年選秀開始實行的這條規定,從來都沒有得到球員工會的認可。
誠然,喬納森·本德、夸梅·布朗、迪奧普、埃迪·庫里等高中生樂透秀,都未能達到人們的期望。但看看在大學錘煉過的2013年狀元秀本內特,比在NBA好歹打了12年的布朗強嗎?另一位高中生出身的全明星球員小奧尼爾也說:“作為黑人球員,你難免會想到種族歧視導致這個情況的發生。你在棒球和冰球領域可沒聽說過。要求球員必須滿20歲甚至21歲才能進入NBA是違憲行為,如果我滿18歲都可以參軍打仗,為什么不能打一場48分鐘的籃球?”有數據顯示,高中生球員和讀了一年大學再參選的球員,職業生涯發展情況并沒有什么太大區別。何況,在NCAA打球沒有任何報酬,這意味著球員少賺了百萬美元……
從如今的形勢看,選秀年齡門檻再度提高短期內很難成行,因為這意味著勞方再度做出重大讓步。在選秀制度中增加相關的彈性條款,讓那些真正優秀的高中生無需到大學一年游,并不是什么壞事。比如今年剛剛18歲的R.J.巴雷特,他的風評早已高過絕大多數比自己年長的大學球員,進NBA有什么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