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新政:U23出賽人次不少于外援 確保1人首發
記者馬德興武漢報道
由中國足協組織的名為“職業俱樂部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會議”今天(22日)上午在武漢塔子湖基地進行。期間,中國足協職業聯賽理事會執行局局長馬成全就各級聯賽相關政策進行了詳細介紹。在外界最為關心的外援以及U23球員政策方面,中國足協具體作出了U23國內球員上場人次不能少于整場比賽累計上場比賽的外籍球員人次,且必須要求一名U23球員首發出場的規定。
一、關于球員人數注冊
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新賽季的報名注冊人數本土球員依然最多為27人,和往年一樣。在賽季中期進行補報名時,本土球員總人數也必須為27人。這個規定與往年一樣。其中,U23球員人數沒有具體的規定。
二、關于外援
2018年中超聯賽全年外援的總報名人數為6人。賽季初同時上報的人數為4人,賽季中期最多可以更換2名外援。和2017賽季完全一樣。
2018年中甲聯賽全年外援的總報名人數為4人。賽季初同時上報的人數為3人。賽季中期最多可以更換1名外援。相比2017賽季,外援人數減少1人。
中乙聯賽則依然不允許注冊外援。
三、關于U23球員與外援出場
1、每場比賽的11名首發球員中必須至少1名U23球員。
2、每場比賽中外援累計出場人數:中超累計為3人次;中甲為2人次。足協杯賽中則“就低不就高”,按照低級別隊伍的外援人數規定執行。
3、U23球員實際上場人數不得少于外援實際上場人數。
如果一場比賽中三名外援同時出場,1名U23球員必須出現在首發陣容中。另外2名U23球員何時出場?則不會做出具體規定,但90分鐘比賽結束之前必須要出場。如果外援在一場比賽中不出場,則另外2名U23球員可以不出場。一旦比賽結束,U23球員出場人數少于外援實際出場人數,則一律按照棄權處理。
四、預備隊聯賽
1、每場比賽中,要求每隊出場的球員中不少于5名U23球員。一旦U23球員被罰出場,則不計算在內。
2、每隊出場的球員中只能有1名外籍球員。
解讀:
從這些公布的這些新規定來看,其實還是為U23球員開了一個“口子”。眾所周知,由于U23球員的實際技戰術水平或許相比隊內的老隊員們有所差異,因而,球隊的教練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現場調整。類似于上賽季中,在比賽開始之后僅僅打了幾分鐘,便可以將U23球員替換下場,這種情況依然可以繼續存在下去,因為并沒有要求90分鐘必須始終有一名U23球員在場上這樣的規定。但是,由于每場比賽中U23球員出場人數不能少于外籍球員,因而,作為教練員也可以在比賽進入傷停補時階段,用隊內的最后兩個換人名額用于替換U23球員出場,這也是允許的。換而言之,新政雖然對于U23球員出場的人數有了明確的規定,但在實際比賽中究竟如何操作?則依然大有文章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