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限薪令:國足慘敗加速出臺 監管仍是最大難題
《體壇周報》記者馬德興報道
五一節前,于烏魯木齊舉行的“2019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工作研討會”傳出確切消息,中國足協著眼于職業聯賽穩定與健康發展,將進一步加強財務監管工作,并將其納入俱樂部準入工作。按中國足協的計劃,足協將借鑒歐足聯的財政公平政策,在2018年出臺財務監管規程,對部分指標實施檢查;2019年全面輔導俱樂部,2020年起正式實施,從而引導俱樂部逐步減少虧損,促進足球大環境的改善。在最受各界關注的“限薪令”方面,會議期間提到“到2021賽季所有俱樂部的球員薪酬不能超過收入的75%”的規定。不過,事情并不那么簡單。
背景
燒錢模式遇天花板
這些年來中超聯賽在快速提高。在今年亞冠聯賽小組賽結束后,亞足聯公布的各國家和地區技術評分體系中,中國憑借著中超俱樂部及國家隊的不錯表現,已經超過韓國、日本、沙特、伊朗等亞洲傳統足球強國而排名亞洲第一,從一個側面佐證了中國足球的進步。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在中超聯賽紅紅火火的背后,是各俱樂部無節制地投入大量資金,用金錢堆積起來的。各俱樂部、確切地說是俱樂部的老板們,不惜代價引進大牌外援,加上哄抬價格,導致球員的身價、薪水不斷虛高。
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虧損,早不是秘密,投入和產出完全不成正比。一方面,俱樂部的老板們不斷公開抱怨“成本太高”;另一方面,老板們又不斷破壞規矩、一次次突破底線。當然,在整個過程中,某些人最看重的或許并不是中國足球本身,而是看中通過投資足球、從其他渠道謀取的更大利益,即所謂“墻內損失墻外補”。一個最典型的事例,就是恒大淘寶足球俱樂部4月27日披露了其2017年年報。年報顯示:2017年恒大淘寶俱樂部實現營收5.28億元,同比減少5.91%,虧損擴大至9.87億元;而2016年虧損為8.12億元,同比下滑21.56%。至于原因,“由于引進教練和球員的轉會費及薪酬成本較高,營業總成本仍處于較高水平,導致公司目前仍處于虧損狀態。”而且,俱樂部五年來累計虧損總額為38.1億元,去年虧損近10個億,高居新三板公司虧損榜首,這就是所謂的“亞洲足球第一股”的經營現狀。但是,看看俱樂部背后的母公司通過這幾年來從事足球運動后的擴張,就可以看清其本質。
這恐怕也是為什么一年多前有關方面堅決對“燒錢”踩下剎車的根本,從中國足協出臺“U23政策”、到收取“引援調節費”等等,無一不是希望遏制“燒錢”現象。
這些年來,不管是歐足聯還是亞足聯,抑或是亞洲其他國家尤其是西亞地區,紛紛成立了“俱樂部財務控制委員會”、“俱樂部財務控制管理機構”,并出臺一系列的法規、規定。對于俱樂部處于虧損狀態、或是違反財務規定,尤其是在球員引援方面超過規定限額的,財務控制機構可以直接下令禁止俱樂部在一段時間內引進內外援,在規定時間內必須達到財務收支平衡。負債的俱樂部以轉讓球員的方式來還清債務。如果俱樂部不得不轉讓球員、又不可能引進新的球員,就只能靠從預備隊或青年隊中提拔自己培養的球員,一旦實力不濟而導致最終降級,后果不堪設想。
也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中國足協從去年開始,圍繞著俱樂部的財務問題展開了一系列的調查,并準備出臺新舉措,“限薪”其實僅是其中一個環節。按照足協的初步設想,中超俱樂部未來三年虧損不得超過4.5億元人民幣、中甲俱樂部不得超過1.35億。到2021年,所有中超俱樂部一線隊球員工資、獎金不能超過俱樂部總收入的75%。
幕后
國足慘敗加速“限薪”
當中超各俱樂部拼命引進外援、并高薪吸引本土球員尤其是年輕球員時,短時間內確實提升了隊伍的戰斗力。但本質上,中國足球并沒有因為這些天價外援的到來而出現根本性變化。在去年12強賽中,中國隊在里皮的指揮下確實表現出了較高的水準,后半段比賽確實讓外界看到了希望。但是,在今年3月的中國杯賽上,0比6慘敗威爾士隊、0比4輸給捷克隊,再一次引發了震蕩。
從中國足協到國家隊教練組、管理團隊等,在分析國足慘敗的各種原因時,各方普遍達成的共識是:盡管中超聯賽很熱鬧,但聯賽的整體質量、球員的技戰術水準等各方面距歐洲的二流仍存在著太大的差距,所以,中國足球要打翻身仗、想要在亞洲范圍內有所突破,還是應該讓更多的當打球員尤其是年輕球員走出去,只有在更高水平的平臺中,中國球員的技戰術水準、比賽能力才能真正得到提高。所以,“走出去”再一次成為共識,足協也希望能夠采取一些舉措,讓中國球員能夠盡快走出去。
在這個過程中,一個現實的情況是:由于中國足協在本賽季出臺了加強版“U23新政”,越來越多的年輕球員從國外回到國內,一方面是“U23新政”要求各隊必須儲備更多的年輕球員;但更重要的一點,是各俱樂部普遍給年輕球員開出了無法拒絕的薪水。所以,一些原本可以繼續留在海外發展的球員也都堅決回到了國內。
譬如說,一名年輕球員在國外的三級聯賽或二級聯賽俱樂部中效力,最多薪水也就800歐元左右(折合人民幣約6000元左右),一年最多也就七八萬元人民幣。但是,面對國內俱樂部開出的一年三四百萬元薪水,此外可能還有幾百萬元的簽字費,這些年輕球員當然選擇回國,哪怕是在國內坐冷板凳,也不愿意前往國外效力。而正當打的球員尤其是入選國家隊的球員,年薪千萬級更是普遍現象。而到歐洲闖蕩的話,恐怕至少需要三四年才能拿到這樣的數字。于是,沒有人愿意走出去也就再正常不過了。
相比之下,像日本足協有明文規定,未滿20歲的年輕球員月薪不能過萬元人民幣,想要掙錢,就只能去海外闖蕩。而韓國國內聯賽同樣掙不到大錢,想要掙錢,就只能是選擇出國征戰,哪怕赴包括中超、西亞的卡塔爾、阿聯酋等國在內的海外聯賽闖蕩。也正因為此,如何進一步控制球員的薪水、加速讓球員走出國外,成為了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觀察
財務健康重在監督
不管是外界所傳說的“限薪令”,還是中國足協提倡的“俱樂部財務公平”,其出發點都是好的。隨著職業聯賽社會關注度的不斷提高,俱樂部的投資熱情與日俱增,職業聯賽高速發展背后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已到了必須要采取措施解決的時候了,這也是為了確保中國的職業足球能夠更加長遠、健康地發展。在整個過程中,“監管”恐怕才是最為核心的問題。
就以“限薪令”來說,中國足球職業化早期并非沒有實施過,但最終不了了之,原因就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而且,中國足壇的“陰陽合同”依然存在。即便是像中國足協頒布的《關于限制高價引援的通知》中所提出的“征收引援調節費用”的問題,不少中超俱樂部在實施過程中依然采取了一系列的變通辦法。譬如,按照《通知》中的要求,為了降低引進外援所支付的轉會費,有報道稱有中超球會以安排對手進行熱身賽支付“出場費”的名義,逃避“引援調節費用”,中國足協即便是知情也對此無能為力。再譬如,在引進年輕本土球員的問題上,有俱樂部通過第三方公司的方式,完成整個轉會,即便是身價明顯超過足協下發的通知中所規定的數額,也無需支付引援調節費。
在這個過程中,涉及的不僅是“誠信”,還是整個社會發展程度的問題。譬如,同樣是“限薪”或者是“工資帽”,國外能夠順利實施或運行,恐怕還是在于國外銀行系統的誠信系統、監管系統有保障。所有薪水、工資包括獎金等全部通過銀行系統,沒有現金交易。因此,一旦出現超支或透支情況,很容易被發現。但是,中超俱樂部包括以前的甲A、甲B時代,俱樂部時常以現金方式處置,在與球員簽訂合同時,上報給中國足協的合同是一個樣、私下雙方保存的合同是另一個樣。在這種情況下,“限薪令”自然難以維系。
所以,想要實現財務公平、確保俱樂部的財務健康,讓傳說中的“限薪令”能夠正常執行下去,恐怕首先需要足球俱樂部的財務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就像廣州恒大淘寶俱樂部的財報因為是新三板上市、必須要公開,社會才能夠真實地了解到俱樂部的財務運營狀態。而更多的中超俱樂部,則始終強調商業機密、需要保密,也就無法讓社會真實地了解實際情況,也就容易出現虛假或不實賬務。所以,在財務公平制度全面實施之前,首先需要解決一個“誠信”問題、“監管”問題,而僅僅依靠中國足協一家,恐怕很難完成這樣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