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征戰印尼亞運會 足協對聯賽U23政策進行微調
體壇周報記者馬德興報道
8月14日,印尼亞運會男足賽就將打響,中國男足U23國足也定于8月1日展開集訓,為亞運會進行最后沖刺。圍繞著中超中甲聯賽中U23政策究竟如何執行的問題,中國足協終于正式下發通知,也算是對此爭議給出了一個明確的說法。
早在今年年初,在中國足協將派U23隊伍代表中國出戰亞運會消息傳出后,圍繞著中超中甲聯賽中的U23政策究竟該如何執行的問題,曾傳出過多種說法,甚至傳出在亞運會期間將暫停執行U23政策的消息,這引起了各俱樂部的強烈反彈,因為一旦暫停,聯賽的公平性就將受到影響,尤其是那些U23球員質量不錯的俱樂部反而會成為“受害者”。因而,最終如何執行?遲遲未有明確的說法。
昨天(12日),中國足協終于正式下發了《關于在2018年亞運會備戰和參賽期間調整中超、中甲聯賽、足協杯賽“U23球員政策”的通知》文件。應該說,這個通知顯然是經過了各方面反復研究與論證過的,畢竟從計劃中的8月1日展開集訓,到此番提出的目標至少四強、奪取一枚獎牌,意味著整個中超將至少有六輪聯賽會受到影響,因而,足協出臺相關政策時必須慎之又慎。
根據通知,整個亞運會備戰以及比賽期間,每家俱樂部仍要派出至少1名U23球員首發,而外援上場政策不變,依然是每場比賽累計上場中超不得超過3人次,中甲不得超過2人次。這確保了整個中超、中甲聯賽全年規定方面的完整性,能夠讓各隊在相對公平的環境下展開競爭。
真正調整的,則是在U23球員的出場人數和次數方面。通知中規定:如果俱樂部被U23國足抽調1人,該俱樂部U23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可少于本隊外援實際累計上場1人次。如果被抽調2人或2人以上,該俱樂部U23球員的實際累計上場人次可少于本隊外籍球員實際累計上場2人次。也就是說,像江蘇蘇寧隊的黃紫昌被抽調進入U23國足征戰亞運會,蘇寧隊在期間的中超聯賽中除了啟用3名外援之外,只要有一名U23球員首發、一人在比賽中替換出場,即可符合規定。而像魯能隊如果有3人或3人以上被抽調參加亞運會,則除了在首發中繼續派遣一人首發外,三個換人名額無需考慮是否是U23球員。
在輪次方面,通知也列出了具體的細表:如果小組賽出局,中超第15至19輪、中甲17至20輪比賽執行上述規定;如果1/4決賽后出局,中超第15至20輪、中甲第17至21輪、足協杯第七輪第一回合比賽執行;如果進入四強,則中超第15至21輪、中甲第17至22輪、足協杯第七輪第一回合比賽執行。
任何政策的出臺,恐怕都難以有絕對的公平。譬如說,在此番出臺的規定中,在U23出場人數方面,讓有3人或4人被抽調的俱樂部球隊,而只有2人被抽調的俱樂部球隊享受同樣的U23球員出場人數減少,看上去似乎是不公平的。
就像國安隊的韋世豪與巴頓同時被抽調,而魯能隊的姚均晟、李海龍、劉洋及陳哲超同時被抽調,但在首發U23球員方面,國安和魯能完全一樣,而且雙方都無需在隨后的比賽考慮換上U23球員。這看上去對兩隊是不均等的,但是,好在國安隊有間歇期之前冒出來的門將郭全博,而魯能則有劉軍帥,應對U23首發并沒有太多的問題。只是,劉軍帥在魯能隊首發中的位置有重疊,而國安則屬于正合適。
如果拘泥于這種“小節”,則任何政策恐怕都無法推行下去。很多時候,政策的出臺還是需要顧及大多數。更何況,在實際比賽中,很有可能出現傷病、停賽等各種意外情況。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其中還涉及到一個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問題,“國家利益高于一切!”這應該是所有人處事的原則。而U23國足出戰亞運會,恐怕并不僅僅只是某一個人、某一家俱樂部的事情,更與整個中國足球的發展息息相關,地方俱樂部做一些犧牲恐怕也是有必有的。所以,足協此番下發的通知還是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當然,無法回避的問題恐怕還是權健隊征戰亞冠聯賽時可能會遇到的問題,畢竟誰都希望中國U23國足能夠在亞運會上走得越遠越好,同時也希望權健隊能夠在亞冠聯賽中奏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