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披露】美國女性狀告C羅強奸起訴書
體壇+特約記者林久編譯
內華達州克拉克縣地區法院
原告:Kathryn Moyorga(個人)
Vs.
被告:Cristiano Ronaldo(個人),Does I-XX 與 Roe Corporations I-XX
豁免仲裁EXEMPT FROM ARBITRATION
經核實訴訟
一,被提及的原告現在是,并且曾是克拉克縣內華達州的居民。
二,被提及的被告人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現在是并曾是葡萄牙居民。
三,其他被告無論是個人,公司,合伙企業,合資企業,其真實姓名或身份在此被命名為I-XX或Roe Corporations I-XX,以及他們每個人目前都不為原告所知,這些個人,公司,合伙企業,合資企業或其他人包括但是不限于,參與共謀或有其他行為阻止在2009年6月13日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進行性侵犯的刑事調查和起訴,并非法干涉,減少或消除原告就上述性侵犯引起的民事損害索賠。 因此,原告以Does I-XX 與 Roe Corporations I-XX這些虛構的名義起訴被告。 當確定其真實姓名和身份時,原告將相應修改此訴訟以識別出此類被告中的每個人。
四,在這里被提及的每一個被告,包括I-XX和Roe Corporations I-XX,都是代理人,(從事服務型工作的)員工,雇員,合伙人或在此命名的其他被告的合資企業,并且在所有被告人的知情和同意下,通過共謀阻撓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6月13日對原告進行性侵犯的刑事調查和起訴,在所述機構,雇傭,合伙或合資企業的范圍和過程中行事。并非法干涉,減少或取消原告因上述性侵犯而引起的民事損害賠償。
五,2009年6月12日,原告被一位朋友邀請前往位于Palms 賭場酒店的Rain Nightclub,在那里她遇到了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
六,2009年6月13日,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邀請包括原告在內的一群人到他的頂層套房欣賞拉斯維加斯大道的景色。
七,在參觀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頂層套房時,原告被邀請加入客人們,進入位于頂層套房陽臺的熱水浴缸,原告拒絕(在)不穿著浴衣或其他合適的衣服(的情況下進入熱水浴缸)。
八,被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提供原告衣服,使她可以穿著并進入熱水浴缸,原告接受,并跟隨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進入一個房間,在那里他(向原告)提供了運動短褲和T恤,并指導她到浴室換衣服。
九,(原告)換衣服時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進入浴室,暴露了其勃起的陰莖并要求原告為其進行口交。
十,原告拒絕并表示她想離開酒店套房。
十一,離開浴室后,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將原告拉進臥室并上床,試圖進行性交。
十二,原告拒絕進行性交,并為了防止性侵犯而試圖遮蓋自己。
十三,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把原告翻了過去,同時伴隨原告尖叫著“不,不,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她進行了雞奸(肛交)
十四,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性侵犯導致原告遭受嚴重的情感和身體傷害,包括但不限于肛門挫傷,創傷后應激障礙和嚴重抑郁癥。
十五,在性侵期間,原告經受了情緒上的沖擊,其特點為被動的回應現實,感到遭受了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她人身和自身幸福的威脅。
十六,當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完成對原告的性侵犯時,他允許她離開臥室,說他很抱歉,他通常是個紳士。
十七,原告驅車前往她父母的家,在那里她向其朋友透露了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她的性侵犯。
十八,2009年6月13日,也就是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性侵犯的同一天,原告向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報案性侵案件,案件編號LVV090613001815,確認嫌疑人是一名著名的足球運動員,但因害怕(遭受)公開羞辱和報復而拒絕提供其姓名。
十九,2009年6月13日,也就是發生了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原告的)性侵犯的同一天,原告在大學醫療中心進行性侵犯體檢,其中記錄了雞奸的實物證據并拍照。
二十,在大學醫療中心的檢查期間,原告聽到護士告訴她,她將受到報復,并被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或代表他的個人進行公開羞辱,(誣陷其)作為一個(與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進行)自愿性行為的女性,現在正在嘗試通過誣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性侵犯來勒索金錢。
二十一,在對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進行性侵犯的初次報告后的幾周內,一名警探對原告進行了采訪,在此期間,她將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指認為2009年6月13日在Palms賭場酒店對她進行性侵犯的人。
二十二,在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的調查訪談期間,原告聽到偵探重申先前的警告,原告將成為公開羞辱的對象,作為性侵犯的受害者,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和與他有關的個人將進一步 通過公開表明她是一個同意性】交的女人來羞辱她,并且因為他的財富和名望,現在試圖通過誣告他性侵犯來勒索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錢。
二十三,在原告的調查訪談之后,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沒有與原告進一步聯系。
二十四,(遭受)性侵犯造成的心理創傷,對公眾羞辱和報復的恐懼,以及執法和醫療服務提供者對這些恐懼的重申,使原告感到害怕,無法為自己行事或主張。
二十五,原告的家人最終安排原告與只有幾年經驗的律師協商,這位律師同意代表原告向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提出民事賠償要求。
二十六,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聘請了一支被稱為“個人聲譽保護專家”(被告Does I-XX 與 Roe Corporations I-XX,以下簡稱“團隊”)的“修理工”隊伍,以:
1.調查,評估和監督原告,原告的律師,朋友和同事,以避免公開披露性侵犯;
2. 評估和監督負責調查和起訴性侵犯的執法機構;
3. 制定并實施戰略,以防止或延遲公開披露性侵犯;
4. 制定并實施戰略,以防止或推遲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對原告性侵犯的刑事起訴; 和
5. 制定并實施戰略,以延遲,減少或消除原告于2009年6月13日因性侵犯而引起的民事損害索賠。
二十七,“團隊”向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報告中稱,性侵犯之前的原告:
1.在一個中產階級家庭長大,她的父親作為消防員被雇傭,而她的母親則留在家中作為家庭主婦;
2.大學畢業,獲得新聞學學位;
3.曾多次作為學校教師,模特,銷售/產品代理被聘用;
4.已婚,與其丈夫分居并且處于公開約會狀態;并
5.在(遭受)性侵犯之前,過著在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出生和長大的年輕女性的典型的社交生活。
二十八,“團隊”向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報告中稱,在(遭受)性侵犯后的原告:
1.因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性侵犯行為,遭受了嚴重的心理傷害;
2.不允許她的律師辨認指出與她一起拜訪羅納爾多套房的朋友,因為她和她的朋友害怕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或代表他行事的人的報復;
3.因被確認為性侵犯的受害者而害怕被公開羞辱;
4.害怕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或代表他的個人指責她同意性行為,然后通過誣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對其性侵犯而獲得經濟利益,進而遭受進一步的公開羞辱;
5.接受因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其性侵犯引起的心理傷害治療;
6.表現出不穩定的行為,情緒不穩定,猶豫不決,焦慮和抑郁,酗酒和有自殺傾向;
7.在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其性侵犯方面無法或很難做出一般性和具體的決定;
8.自遭受性侵犯以來失業;
9.于2009年6月13日在大學醫學中心進行性侵犯檢查,記錄并拍攝肛門挫傷和擦傷;并
10.該原告報告說,她一再試圖通過尖叫“不,不,不”來試圖避免性侵犯,試圖遮蓋自己以避免性侵犯,并在性侵犯期間被雞奸。
二十九,“團隊”向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報告了對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的評估,該局負責調查性侵犯行為,并將向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提交起訴,其中:
1.警方不會將原告的性侵犯視為“暴力犯罪”;
2.警察將性侵犯定性為“騷擾”;
3.警方會將原告案件置于“次要地位”狀態;
4.“團隊”在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內有一個機密可信的來源; 并
5、他們的機密警察消息來源證實,如果安排原告與被告之間的財務協議,警方將“高興地”關閉其調查檔案。
三十,“團隊”在不同時間多次向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提出了書面問題,并在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回答中,他聲稱:
1.他與原告進行了性交。
2.“她正躺在床上。 我從后面走過去“;
3.“她說不,停下好幾次”;
4.否認入侵“肛門”; 并
5.在原告與他進行陰道性交之后,原告的直腸受傷是由另一人造成的。
三十一,該原告的律師沒有跟進拉斯維加斯市警察局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原告性侵犯的調查。
三十二,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和“團隊”知道原告是一個“弱勢人士”,遭受嚴重的情感傷害,害怕作為性侵犯的受害者被公開披露與報復,并害怕遭到一再威脅誹謗和公眾指責原告同意與被告發生性關系,以指控被告性侵犯獲取金錢,如果有:
1.從任何來源公開披露性侵犯,
2.任何進一步聯系或以任何渠道向警方對于性侵事件的信息公開,或
3.警方進一步調查性侵犯事件
三十三,“團隊”為此目的向原告傳達了這些威脅,并意圖:
1.防止或延遲原告,她的朋友,家人或律師與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取得的任何進一步聯系;
2.防止或延遲其與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取得的任何進一步聯系,以破壞和損害原告作為性侵犯受害者的可信度;
3.與原告進行所謂的和解談判,以破壞和損害原告作為性侵犯受害者的可信度;
4.防止或延遲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6月13日對原告進行性侵犯的刑事調查;
5.通過強化和加強她的無助感和易受公眾羞辱感,使原告產生進一步的情緒困擾,因為她被定性為對富人和名人進行性侵犯的虛假指控以獲取經濟利益(的人); 并
6.延遲,減少或取消原告對被告的民事賠償要求。
三十四,“團隊”與原告的律師進行了溝通,據稱是為了協商解決原告對被告的民事賠償訴訟,在此期間他們反復提到:
1.尋求原告,她的家人,朋友和律師不與警察聯系的保證;
2.尋求原告,她的家人,朋友和律師沒有向任何第三方傳達有關性侵犯的任何信息的保證;
3.虛假指控原告捏造有關性侵犯事實和情況的信息,破壞了原告的可信度;
4.公開侮辱并誣告原告同意性交,以指控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性侵犯而獲取金錢; 并
5.未能提出任何有意義的解決方案。
三十五, 由于之前遭受了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性侵犯所帶來的傷害,原告沒有能力,且缺乏參與談判和解決其索賠的心理能力,隨后遭到威脅公開并誣告她敲詐勒索和誣告她捏造性侵犯的事實。
三十六, 原告的律師觀察并得出原告的情緒不穩定的結論,未能評估原告的能力或(存在的)殘疾,尋找適應任何此類情況的殘疾,或在原告沒有能力的情況下在案件中指定一名代表原告人利益的私人代表。
三十七,原告的律師和“團隊”同意進行私下調解。
三十八,原告同意進行私下調解,條件是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在場,以便原告可以親自與他對峙(原告)遭受性侵犯的后果。
三十九,在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進行了私人調解,其中:
1.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沒有出庭,原告直到調解當天都沒有收到被告知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不會出席的通知;
2.原告的家人參與進調解中來,為她提供情感支持和建議,但被被告的“團隊”和調解員排除在調解之外;
3.在調解期間,原告極度情緒化,情緒不穩定,優柔寡斷,易怒,激動,高度警惕和情緒不穩定; 并
4.被告的“團隊”報告中指出,原告表現出一種極度動蕩和情緒化的心態,情緒脆弱且不可預測,調解員花了很多的時間來阻止她走掉,并(阻止)其不穩定的心態使其無法在調解范圍內完成整個和解。
四十,在調解過程中,原告經歷了嚴重的情感創傷,她將其描述為再一次遭受了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性侵犯,(原告)極度恐懼,非常無助,并最終產生了被動的情緒,她可以為了能夠離開/逃避/免于通過繼續調解來重新審視遭受過的性侵犯做任何事情。
四十一,被告的“團隊”和調解員知道原告因性侵犯而遭受嚴重的心理傷害,并且在調解過程中觀察到原告有嚴重的行為問題,知道或應該知道原告沒有能力參與調解,或在參與調解時存在能力缺陷,他們沒有采取任何措施讓原告的(身心)狀態得到評估,(也沒有)任命或擁有一位代表原告利益的私人代表,以確保調解/談判達成協議的基礎是以雙方的共同意愿(達成)或是通過法院批準(達成)。
四十二,這完全無視了原告在調解過程中的嚴重情緒問題和嚴重的行為問題,并且在知道原告沒有能力或患有損害其能力的殘疾時,出于擔心原告會停止調解程序,被告“團隊”,調解員與原告的律師同意“解決部分問題”,這(指前面提到的“解決部分問題”)在被告“團隊”中后來被描述為一份不完整和隱秘的解決備忘錄。
四十三, 在原告經歷的侵入性思想中表現了,當原告的律師和代表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團隊”之間所謂的調解談判期間,(原告)極度焦慮和恐懼,完全的無助感和被動感增強了。(這體現了)其在調解過程中遭受了進一步的心理傷害和創傷。
四十四, 原告沒有且對在調解期間或之后談判達成的任何條款缺乏同意,并納入據稱最終的“和解與保密協議”的能力。
四十五, 該被告的“團隊”斷言,和解與保密協議旨在并確實阻止原告,她的家人,朋友和律師與任何人,包括警方談起關于性侵犯的事情,并且如她或與她有關的任何人這樣做 ,她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后果并遭受嚴重的財務處罰。
四十六, “團隊”報告中表示,他們完成了他們密謀阻礙與杜絕克里斯蒂亞諾里納爾多的刑事調查與起訴以及原告的民事訴求的目標,并寫道:
當這天結束時,鑒于MK [原告]在本案中權利主張的類型,我們認為我們已經獲得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有利的解決方案,這不僅會使得(原告)取消任何和所有民事訴訟,而且MK [原告]選擇不追究可能導致Topher [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性侵犯而獲得的終身監禁(或例如他無法前往美國參加比賽的災難性后果),也同時將避免此類訴求對其個人和專業聲譽,(社會)認可和專業機會造成的破壞性影響。若非在此案中我們做的寶貴的工作,我們不會已經說服包括MK [原告],她的律師,在MK的訴求中無能的調解人(知曉)Topher [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辯護者的強大力量。無論MK [原告]是否繼續提出她的訴求,(我們都)能夠在法律的最大范圍內個人和專業地保護Topher [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此,我們已經完全成功了,現在我們似乎已經說服MK [原告]和Trammel [原告的律師]我們在保密和相關稅務問題的物質(金錢)結算條款上的立場,我們期望能夠把這起事件打包起來并在短時間內完成并結束此事。
四十七, 自2009年6月13日的性侵犯以及有持續不斷阻撓和阻止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刑事起訴和原告(對其)的民事訴訟的陰謀(存在)導致原告持續不斷的(經受)并加重了其創傷后應激障礙和嚴重抑郁癥,其表現為難以維持就業,難以形成和維持人際關系,(有)侵入性思想,濫用酒精,(有)自殺傾向,難以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正常活動,感受到情感上的漂泊和恐懼。
四十八, 2017年,歐洲出版了一系列文章,內容涉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在英格蘭曼徹斯特性侵犯一名女性而被捕,其在意大利性侵犯過一名女性以及其于2009年在拉斯維加斯內華達州性侵犯過另一名女性(原告)。
四十九, 2017年在歐洲發表的文章提到并引用了由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及其“團隊”獨家擁有和控制的與原告性侵犯有關的文件和通訊內容,并同時開始進行對被告于2009到2010年間所謂的和解協議的調查,評估和交涉。
五十, 2017年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和他的“團隊”,合謀并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性侵犯(案件)和原告民事訴訟的刑事調查實施阻撓,公開否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原告的性侵犯,以及有意識的虛假報道了對原告的性侵犯,例如:
1,新聞是虛構的
2,(新聞是)不真實且虛假; 并
3,(新聞是)未歸屬的并且是未經證實的
五十一, 在2018年,原告提交了法醫精神檢查,確定由于2009年6月13日的性侵犯,她:
1, 患有創傷后應激障礙和嚴重抑郁癥;
2, 沒有并缺乏參與于2009年和2010年達成的談判或和解協議的能力; 并
3, 一直遭受嚴重的創傷后應激障礙和嚴重抑郁癥的折磨。
五十二, 在2018年,原告聯系了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表示她愿意并有意愿進行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2009年6月13日在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Palms賭場酒店實施的性侵犯的刑事調查和起訴, 并提交了一份原告法醫精神評估的副本,描述了她因性侵犯而遭受的心理傷害以及這些傷害的后果。
五十三, 2018年,原告從Football Leaks(一個網站,顯示有關著名足球運動員的轉會費,工資和合同信息。 該網站被描述為維基解密的足球版。)中獲取了被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和他的“團隊”之間的文件和通訊副本:
1,調查和評估原告,原告律師,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調解員和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
2,采取和實施為了推遲和防止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刑事起訴的戰略;
3,采取并實施為了破壞原告作為性侵犯受害者的可信度的戰略;
4,采取并實施為了推遲,減少或取消原告的民事賠償訴求的戰略; 并
5,調解之前,期間和之后的談判致使“所謂的”的合同為(簽署)2009年對原告性侵犯的保密協議。
五十四, 2018年8月25日,原告向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遞交了從Football Leaks處獲得的文件和通訊副本,有作為(起訴)被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和他的“團隊”的以下證據:
1,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6月13日在Palms賭場酒店對原告進行的犯罪性侵犯,原告根據NRS 171.180報告了2009年的犯罪行為,取消了起訴時限;
2,(其)正在進行阻撓和阻止刑事調查和起訴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6月13日在Palms賭場酒店發生的針對原告性侵犯的犯罪陰謀,(并有)包括以下促進該陰謀的行為;
3,以欺詐性誤導為目的導致(簽署)合同與保密協議,并且這些協議將使原告受到嚴厲的法律和經濟處罰和制裁,她本有權與包括警方在內的任何人就性侵犯進行溝通;
4,在2017年至2018年,誹謗并公開向新聞界發表聲明稱原告不是遭受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性侵犯的受害者,任何此類指控均屬虛假; 并
要求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以及代表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行事的個人(“團隊”)因犯罪陰謀妨礙司法,妨礙司法公正,欺詐和誹謗而受到調查。
五十五, 作為上述被告行為的直接和近似結果,原告被剝奪了因遭受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 2009年6月13日性侵犯期間受傷的賠償金。
五十六, 作為上述被告行為的直接和近似結果,原告遭受了嚴重的身體和心理傷害,其中所有或部分條件可能是永久性的和致殘的,并且原告的損失均超過50,000美元。
五十七, 作為上述被告行為的直接和近似結果,原告確實接受了醫療和其他治療,并表示服務,護理和治療仍在繼續,并將在未來繼續進行,所有這一切都歸于原告的損害賠償金額超過50,000美元。
五十八, 此處提到受到的傷害使原告參與活動的能力和身體能力降低到與本訴訟所涉及的被告的上述行為之前相同的程度,所有這一切都歸于原告的損害賠償金額超過50,000美元。
五十九, 上述被告的行為是惡意的,壓迫性的,強制性的和欺詐性的,旨在對原告造成傷害并對原告造成預期的傷害,從而證明對被告施加懲罰性賠償金的理由超過50,000美元。
六十, 該原告的律師費和訴訟費意愿從被告處追回的損害賠償金中承擔。
六十一, 被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 I-XX和Roe Corporations I-XX(“團隊”)的上述行為對本條規定的原告民事訴訟的任何適用的訴訟時效的執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被告是外國國民,仍然在內華達州和美國之外;
2.原告缺乏能力;
3.被告持續不斷欺詐和密謀阻撓和隱瞞的非法行為,原告直到2017年中才發現;
4.任何時候通過舉報性侵犯犯罪都可以消除與性侵犯索賠有關的限制; 并
5.雙方同意對2009年性侵犯引起的原告索賠的任何時間限制(行為)進行處罰。
第一訴訟因由:無正當理由、未經他人同意而故意以武力攻擊他人身體或造成他人身體的傷害
六十二,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六十一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六十三, 2009年6月13日,被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原告進行的上述性侵犯和雞奸構成了對原告無正當理由、未經他人同意而故意以武力攻擊他人身體或造成他人身體的傷害,并且作為其直接和近似的結果,原告遭受了超過50,000美元的損失。
六十四, 上述被告的行為為惡意的,壓迫性的,強制的和欺詐性的,意圖對原告造成傷害,并對原告造成了預料的傷害,從而證明其對被告施加懲罰性賠償的理由超過了50,000美元。
第二訴訟因由: 故意施加負面情緒
六十五,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六十四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六十六, 上述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行為構成對原告持續并故意施加情緒困擾,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2009年6月13日性侵犯和雞奸;
2.一再威脅侮辱和公開指控原告(與被告)進行了雙方同意的性行為,(造謠)原告意圖通過指強奸獲得被告的金錢;
3.用持續欺詐和陰謀論(的手段)去隱瞞2009年的性侵犯(案件)。阻止原告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發起的刑事訴訟,(并阻止)她有新發現;
4.公開了2017-2018年的歐洲出版物中披露的有關2009性侵犯案件的文件和信息;并
5.公開否認2017-2018年出版的文章中披露和發布的有關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對原告的性侵犯的行為是錯誤的。
六十七, 作為上述故意造成情緒困擾的直接與近似的結果,原告遭受了身體和經濟上的傷害,所有損失超過50,000美元。
六十八, 上訴被告的行為是惡意的,壓迫性的,強制性的和欺詐性的,旨在(對原告)造成傷害,并由此對原告造成預期的傷害,從而證明對被告施加懲罰性賠償的理由超過50,000美元。
第三訴訟因由:強迫與欺詐
六十九,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六十八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七十, 被告一再不斷威脅要以公開造謠的方式指責原告(與被告)進行了雙方同意的性行為,(造謠)原告意圖通過指控強奸勒索被告的金錢;
七十一, 如果原告不遵守被告要求解決(此處代指前文提到的私下和解合同與保密協議)她的性侵犯指控,原告有理由相信被告會實施這些威脅。
七十二, 被告以及其“團隊”訛稱解決談判,調解與和解協議是為了彌補原告在2009年6月13日遭受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性侵犯期間承受的傷害。
七十三, 被告人訛稱和解協議禁止原告與警察部門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6月13日在Palms賭場酒店對她的性侵犯進行刑事調查的交流與合作,并且她或任何與她有關的人(與警方交流),她將承擔嚴重的財務與法律后果。
七十四, 從談判和調解的情況來看,原告在她的能力范圍內有理由形成了,這個協議過程以及解決(方案)和保密協議是合法的的想法。
七十五, 原告據稱簽署了一項協議,以375,000美元的付款解決她對2009年6月13日發生的性侵犯對被告的索賠,并且不披露(被告的)性侵犯(案件)。
七十六, 團隊”報告中表示,他們完成了他們密謀阻礙與杜絕對克里斯蒂亞諾里納爾多的刑事調查與起訴的目標,并寫道:
當這天結束時,鑒于MK [原告]在本案中權利主張的類型,我們認為我們已經獲得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有利的解決方案,這不僅會使得(原告)取消任何和所有民事訴訟,而且MK [原告]選擇不追究可能導致Topher [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性侵犯而獲得的終身監禁(或例如他無法前往美國參加比賽的災難性后果),也同時將避免此類訴求對其個人和專業聲譽,(社會)認可和專業機會造成的破壞性影響。若非在此案中我們做的寶貴的工作,我們不會已經說服包括MK [原告],她的律師,在MK的訴求中無能的調解人(知曉)Topher [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辯護者的強大力量。無論MK [原告]是否繼續提出她的訴求,(我們都)能夠在法律的最大范圍內個人和專業地保護Topher [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因此,我們已經完全成功了,現在我們似乎已經說服MK [原告]和Trammel [原告的律師]我們在保密和相關稅務問題的物質(金錢)結算條款上的立場,我們期望能夠把這起事件打包起來并在短時間內完成并結束此事。
七十七, 被告關于導致達成和解協議的目的和陳述是錯誤的,并且是為了促進一向陰謀:
1.通過隱瞞和壓制原告關于該罪行的證據,阻止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性侵犯犯罪進行的刑事調查和起訴; 并
2.從而干涉,減少或消除原告對上述性侵犯提出的民事賠償要求。
七十八, 被告實質上歪曲了訴訟程序和解決協議,使得和解協議在法律上無效。
七十九, 隱瞞犯罪或其證據,以及妨礙刑事調查和起訴犯罪以換取金錢是犯罪行為,使得和解和保密協議在法律上是非法和無效的。
八十, 原告未發現上述和解行為為欺詐行為,直至2017年中期,當時原告就歐洲發表的關于克里斯蒂亞羅納爾多涉性侵犯案件,包括2009年的性侵犯案件(在內)的文章尋求法律建議。
八十一, 原告發現被告的侵權行為和欺詐行為導致原告遭受嚴重的情緒困擾,并因2009年6月13日的性侵犯而遭受的嚴重心理傷害再次加重,所有這些使她的損失超過50,000美元。
八十二, 作為被告串謀,欺詐和威脅的直接和近似結果,原告被剝奪了因遭受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6月13日的性侵犯所受到的傷害而獲得的補償性賠償金,以及超過$50,000美元的所有賠償金。
八十三, 被告的行為是惡意的,欺詐性的,強制性和侵略性的,意使原告造成傷害,并對原告造成了預期的傷害,從而證明對被告施加超過50,000美元的罰款和懲罰性賠償。
第四訴訟因由: 虐待弱勢人士
八十四, 原告將該訴訟的第一到第八十三條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八十五, 原告Kathryn Mayorga在這里一直提到自己為NRS 200.5092(8)定義的弱勢人士。
八十六, 上述被告克里斯蒂亞羅納爾多及其“團隊”的行為構成了對NRS 200.5092(2) (a)和(c)以及NRS 200.5092 (3) (a)所定義的弱勢群體的虐待和剝削,以及由此直接與近似的結果為,原告遭受身體和經濟傷害,損失總共超過50,000美元。
八十七, 被告的行為是惡意的,欺詐性的,壓迫性的,旨在對原告造成傷害,并對原告造成了預期的強制性損害,從而證明對被告施加懲罰性賠償金的理由超過50,000美元。
第五訴訟因由: 詐騙與民事共謀
八十八,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八十七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八十九, 被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和他的“團隊”聯合起來組建和經營了一家企業,目的是進行詐騙與民事共謀。
九十, 為促進其企業,被告從事下列詐騙行為,如NRS 207.360(6)(性侵犯)和(10)(勒索原告強制參與其計劃),以阻止對克里斯蒂亞諾于2009年6月13日對原告進行性侵犯的刑事調查和起訴,從而干涉,減少或取消原告對由此產生的民事賠償要求。
上述被告人的詐騙勒索行為與民事共謀造成了:
1,拖延或阻止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6月13日對原告的性侵犯行為進行的刑事調查和起訴;
2,延遲,并阻止原告取得因2009年6月13日(遭受的)性侵犯中受傷的賠償金,全部賠償金額超過$50,000美元; 并
3,持續使得原告的嚴重情緒困擾更加加劇,所有損失均超過50,000美元。
九十一, 根據NRS 207.470,被告應對原告承擔三倍的責任,賠償原告所遭受的實際損害以及支付原告的律師費和與此索賠相關的費用。
九十二, 上述被告的行為是惡意的,欺詐性的,壓迫性的和強制性的,旨在對原告造成傷害,實際上造成了對原告的預期傷害,從而證明可以判處懲罰性賠償金,部分賠償金額超過50,000美元。
第六訴訟因由:誹謗
九十三,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九十二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九十四, 2017于歐洲發表的文章提到并引用了由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及其“團隊”獨家擁有和控制的與原告性侵犯有關的文件和通訊內容,與被告對原告的調查同時發生。 導致了于2009到2010年達成和解協議的進程。
九十五, 這些2017年的文章包含足夠識別原告的信息,原告從第三方那里了解到這些文章,這些第三方從其中包含的信息中識別出了原告。
九十六, 在2017年和2018年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代表他行事的個人,為了妨礙和阻止披露2009年性侵犯犯罪的陰謀,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的刑事起訴和原告的民事訴訟公布了對這些條款的回應,(被告)否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原告進行性侵犯(的行為)是錯誤的,以及錯誤的描述了對原告性侵犯的報告,如:
1, 新聞是虛構的
2,(新聞是)不真實且虛假的; 并
3,(新聞)包含無法歸檔和未經證實的指控
九十七, 被告人發布的虛假和誹謗性言論損害了原告的聲譽,阻止了第三人與她交往,并將犯罪行為,不誠實行為和不道德行為歸咎于原告。
九十八, 這些帶有惡意的虛假和誹謗言論在(被告)了解這些陳述的虛假性或魯莽地無視真相(的情況下)由被告人實際公布。
九十九, 作為被告公布虛假和誹謗言論的實際惡意的直接和近似結果,原告遭受了極大的嘲諷和羞辱,既受到專業和個人的傷害,又遭受了嚴重的情感困擾,這一切都歸于原告的損害賠償,金額總和超過50,000美元。
一百, 被告公布有關原告的虛假和誹謗言論為帶有惡意的實際行為,旨在對原告造成傷害并對原告造成預期損害,從而證明對被告施加懲罰性賠償金的理由超過50,000美元。
第七訴訟因由:濫用程序
一百零一,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一百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一百零二, 包括調解在內的兩者存在爭議的解決方案是受到內華達州法規承認和保護的法律程序。
一百零三, 被告同意通過調解參與兩者存在爭議的解決方案中,據稱尋求解決原告于2009年6月13日遭受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其的性侵犯期間所造成傷害的民事訴訟。
一百零四, 被告通過調解參與進兩者存在爭議的解決方案的目的是通過隱瞞和壓制原告關于該罪行的證據并進行干涉,減少,消除,或進一步阻止對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原告)性侵犯的刑事調查和起訴,與原告就上述性侵犯引起的民事損害索賠的陰謀。
一百零五, 被告肆意并故意威脅要公開并誣告原告同意性交,并以指控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對其性侵犯獲取金錢以強迫原告參與這一過程。
一百零六, 被告肆意并故意誣告原告制造有關(性侵犯)襲擊情況的信息,強迫她參與調解程序,破壞了她在調解中的可信度,并強迫原告接受合同和保密協議。
一百零七, 被告肆意并故意將原告的家庭排除在調解之外,剝奪了她(家庭對原告)的情感支持和建議,進一步在情感上傷害了原告,并在調解過程中使她處于不公平的劣勢,并強迫她接受合同和保密協議。
一百零八, 被告知道原告因性侵犯而遭受嚴重的心理傷害,并且在調解過程中觀察到原告有嚴重的行為問題,知道或應該知道原告無能力貨遭受損害其參與調解能力的殘疾,未能采取任何措施對原告的(身心)條件進行評估,(也沒有)任命或擁有一位代表原告利益的私人代表,以確保調解/談判達成協議的基礎是以雙方的共同意愿(達成)或是通過法院批準(達成)。
一百零九, 這完全無視了原告在調解過程中的嚴重情緒問題和嚴重的行為問題,并且在知道原告沒有能力或患有損害其能力的殘疾時,被告據稱他們后來描述為不完整的保密和解協議的文件獲得了原告的同意,并因此繼續“聲稱”談判已獲得所謂的關于2009年性侵犯案件的和解與保密的“最終協議”。
一百一十, 上述被告的行為構成濫用程序,并且作為其直接和近似的結果,使原告遭受:
1,嚴重的情緒困擾,她的所有損失總額超過50,000美元。
2,由于2009年6月13日遭受的性侵犯中受傷的賠償金損失,全部金額超過50,000 美元。
一百一十一,上述被告的行為是惡意的,欺詐性的,強制性的和壓迫性的,旨在對原告造成傷害,并對原告造成了預期的傷害,從而證明對被告施加超過50,000美元的懲罰性賠償是合理的。
第八訴訟因由:確認賠償請求-(請求基于和解和保密協議是通過不適當,施加了外部影響,強制與/或欺詐手段達成,所以應為無效,或可使其無效化)
一百一十二,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一百一十一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一百一十三, 根據NRS 30.040,原告要求確認2010年和解和保密協議的有效性。
一百一十四, 原告聲明,她不具備并缺乏達成關于2009年性侵犯(案件的)和解和保密協議的能力,從而使該協議無效或可無效化。
一百一十五, 原告聲明,被告對其施加了不正當的影響和脅迫,以獲得她認同關于2009年性侵犯(案件的)和解和保密協議,從而使該協議無效或可無效化。
一百一十六, 原告聲明,被告犯有欺詐行為,以獲得她認同關于2009年性侵犯(案件的)和解和保密協議,從而使該協議無效或可無效化。
一百一十七, 原告聲明,關于2009年性侵犯(案件的)和解和保密協議是出于非法和犯罪目的(存在),從而使該協議無效或可無效化。
一百一十八, 根據上述被告的行為,原告要求本院判決宣布關于2009年性侵犯(案件的)和解和保密協議無效或可無效化。
第九訴訟因由:確認賠償請求-(請求基于和解和保密協議是通過被告的違法行為達成,原告對其在此協議中的行為申請豁免)
一百一十九,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一百一十八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一百二十, 此外,根據NRS 30.040,原告要求根據2010年的和解和保密協議聲明其義務。
一百二十一, 該協議的一個重要條款是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需親自閱讀被告的一封信。
一百二十二, 該協議的重要條款要求被告保留,并對于2009年性侵犯有關的和解和保密協議中的信息和文件進行最嚴格的保密。
一百二十三, 被告因未能保留,并對于2009年性侵犯有關的和解和保密協議中的信息和文件進行最嚴格的保密,而導致2017年在歐洲發布了有關原告(遭受)性侵犯的文章,從而實質上嚴重違反了該協議。
一百二十四, 因被告并沒有閱讀原告的信件,從而實質上嚴重違反了該協議。
一百二十五, 因被告通過在2017 - 2018年就性侵犯問題公開發表聲明,從而實質上嚴重違反了該協議。
一百二十六, 原告聲明,被告因未能保留,并對于2009年性侵犯有關的和解和保密協議中的信息和文件進行最嚴格的保密,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拒絕或未能閱讀原告的信件,從而實質上嚴重違反了該協議。因此應對原告從與2009年性侵犯有關的和解和保密協議的義務進行豁免與免除。
一百二十七, 根據上述被告的行為,原告要求本法院判決被告違反和解和保密協議,豁免并免除原告根據2009年性侵犯有關的和解和保密協議中的任何義務。
第十訴訟因由:過失
一百二十八,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一百二十七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一百二十九, 被告承擔了關于性侵犯的和解和保密協議中的責任與義務,保留,并對于2009年性侵犯有關的和解和保密協議中的信息和文件進行了最嚴格的保密。
一百三十, 被告在保留原告于2009年(遭受)性侵犯有關的信息和文件時存在過失,作為其直接和近似的結果,公開披露了原告于2009年(遭受)性侵犯有關的信息和文件。
一百三十一, 因上述被告的過失導致的直接和近似的結果,使得原告遭受了嚴重的情緒困擾,所有損失均超過50,000美元。
第十一訴訟因由:違反協議 (ELEVENTH CAUSE OF ACTION: BREACH OF CONTRACT )
一百三十二, 原告將訴訟的第一到第一百三十一段納入其中,上述內容已在此完全闡述。
一百三十三, 此外,上述被告通過向公眾發布有關原告于2009年原告性侵犯的文件和信息而不是閱讀原告的信件,實質上違反了解決和不披露的協議。
一百三十四, 該原告尋求對她于2009年性侵犯中遭受的實際損害的折中和解,以換取和解和保密協議的簽訂。
一百三十五, 該原告同意不追究應對其進行的實際損害賠償,以換取解決和保密協議的簽訂,從而對于2009年(遭受)性侵犯所引起的索賠達成任何適用的訴訟時效。
一百三十六, 作為被告嚴重違反和解和保密協議的直接和近似結果,原告可以免除并(在該協議中需)履行的義務。
一百三十七, 作為被告嚴重違反和解和保密協議的直接和近似結果,原告因遭受被告克里斯蒂亞諾羅納爾多于2009年對其的性侵犯導致的實際與未清償損失,預制相當的損害賠償金應超過50,000美元。
一百三十八, 原告將從從被告處追回的損害賠償金中支付其律師費與相關費用。
法律救濟請求
因此,原告在此案審理之前與期間保留修改訴訟的權利,并請求法律對被告作出如下判決:
1.超過50000美元的一般損害賠償金;
2.超過50000美元的特殊損害賠償金;
3.超過50000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4.超過50000美元的法定懲罰性賠償金;
5.如上所述的權利聲明;
6.承擔(原告)律師費與訴訟費;
7.法定利率的利息;
8.法院認定的再次合理的其他與進一步的救濟。
截止于2018年9月24日。
證實
內華達州克拉克縣地區法院
根據法律,Katherine Mayorga在此正式宣誓并闡明:
她已閱讀了上述經過驗證的材料,并了解其中內容,以她所擁有的知識,已知的所有信息和信仰證明其認為上述材料全部屬實。
執行于2018年9月18日。
Katherine Mayorga
本人于2018年9月18日簽署并宣誓
所述州縣的公證人簽名
譯者附記:
本人非法律或翻譯專業,雖已對文件進行了重新校對,但就法律術語的翻譯應存在問題,如有從事法律翻譯相關專業的人士愿意進行修訂本人將不勝感激。此訴訟文件刊于德國明鏡周刊,在本訴訟中提到的歐洲刊物應同指明鏡周刊。雖有人認為此文件只是“HER SIDE STORY”因此不具備閱讀價值,但鑒于文件的法律意義,我將在此列舉一些我認為非常關鍵的信息以幫助沒讀過該文件的人進行信息歸納,如:
1,本文中多次提及存在因性侵事件導致的和解和保密協議,并在文件中通過指控被告未能遵守協議,協議的簽署具有主觀和客觀的強迫性等方面證明該協議的非法和無效性。
2,本文中多次提到原告因性侵事件遭受了嚴重的心理和身體的傷害并向法院開具了相應的醫學證明。
3,原告表示自己獲取了被告方具有法律意義的文件以佐證自己的觀點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被告個人的書面報告【見第三十條】,被告團隊的書面報告【見四十六條】
4,原告截止于歐洲雜志刊物于2017年報道了此案前并不了解自己遭受的欺騙與不公正對待,詢問并獲得法律援助后才于九年后重新對本案提起訴訟。
此外文章中還包含了其他大量信息,最后原告對被告提出的應為民事索賠起訴。
一切內容以英文原版材料為準,如造成您的理解錯誤本人概不負責。特此鳴謝@村口梅阿姨的翻譯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