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西班牙逃稅案 C羅兩枚葡萄牙大勛章可能被取消
體壇+記者小中報道
1月22日,C羅西班牙逃稅案畫上句號。他被判處23個月徒刑,但緩期執行,還被處以1880萬歐元罰款。此外,他又繳納了36.5萬歐元,以使4項罪名不體現在個人稅務檔案上。因為逃稅罪名成立,C羅獲得的兩枚葡萄牙大勛章可能被撤銷。
2014年1月12日,C羅獲得2013年國際足聯金球獎。2012年和2013年國際足聯金球獎,再加上2008年世界足球先生,C羅3次贏得國際足壇最高獎項,葡萄牙以他為驕傲。2014年1月20日,為了表彰他,在總統府貝倫宮,時任葡萄牙總統卡瓦科·席爾瓦授予他葡萄牙唐·恩里克王子大官方勛章(Grande Oficial da Ordem do Infante D. Henrique de Portugal)。
2014年1月20日,C羅被授予恩里克王子勛章。
2016年7月10日,法國歐洲杯決賽,葡萄牙隊擊敗東道主奪冠。第二天,在貝倫宮,現任葡萄牙總統馬塞洛·雷貝洛·德·索薩向23名歐洲冠軍和主教練費爾南多·桑托斯等人頒發了大十字勛章(Gr? Cruz da Ordem de Mérito)。
唐·恩里克王子勛章是葡萄牙最高榮譽,由低到高,它分為“騎士”(Cavaleiro)、“官方”(Oficial)、“統帥”(Comendador)、“大官方”(Grande-Oficial)、“大十字”(Gr?-Cruz)和“大項鏈”(Grande-Colar)六個級別。“大項鏈”是最高級別,“大官方”是第三級別。
根據《葡萄牙榮譽勛章法》規定,一位被授勛的公民,“如果被判處3年以上的徒刑”,“將自動失去他被授予的勛章”。C羅的刑期只有23個月,不到兩年,因此不適應這一規定。但《葡萄牙榮譽勛章法》還規定,如果被授勛者不履行相應義務,也有可能被取消勛章。
2016年7月11日,C羅和隊友們在貝倫宮受到總統馬塞洛接見,后者捧起了歐洲杯冠軍獎杯。
《葡萄牙榮譽勛章法》第54條規定:“被授勛成員有義務不以任何方式損害葡萄牙的利益”。該法第55條規定:“一旦得知對上一條款所提到的任何義務有違反,應該由授勛委員會開啟紀律程序。”
《葡萄牙榮譽勛章法》所規定的被授勛者應該履行的義務包括:“在所有各種環境中維護葡萄牙并給它帶來聲望,應規范其公共和私人行為,遵守相應勛章委員會的規定和指令,通過所有的方式,在所有情況下,為該榮譽勛章添彩。”
1月23日,葡萄牙共和國總統府新聞秘書發表聲明:“我們將等待西班牙當局的最終決定的真實版本。在弄清事實之后,如果認為恰當的話,榮譽勛章委員會將依據法律發表意見。”
1月24日,接受記者采訪,葡萄牙總統馬塞洛也談到了C羅榮譽勛章一事。“(葡萄牙的榮譽勛章)法非常簡單,法律規定,委員會成員有權決定是否存在取消勛章的情況。因此,得讓有法律權力的人來研究和決定,看是否適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