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林良鋒
上回說到桑德蘭違規。
回頭看當年的限薪,這個制度對球員和運動本身如此窒息,卻能(強制)運行半個多世紀。當真是難以置信。在運動的萌芽期,限薪有一定積極意義。時間一長,運動發展成為一個產業,供求關系建立,再摁住資方高薪納賢;打壓出色的個人多掙倆子兒,就不合適了。美國的職業運動采用工資帽,俱樂部內部自行調節,比聯盟強制大鍋飯,操作起來更合理,也更周到。一個行業中,總有出類拔萃的人才。薪水一刀切,大大傷害了這撥人,迫使他們和俱樂部合謀打擦邊球。
足球職業化,必然帶來行業待遇的問題。足總在1885年7月拍板準予職業化,多少受制于當時的形勢不得已為之。一邊開放職業化,一邊又想方設法進行各種限制。足總明文規定:“俱樂部支薪的對象有兩種:一是出生在俱樂部主場方圓六哩之內的球員;二是在這個范圍內居住滿兩年的球員”。你不難想象足總為什么會張開雙臂歡迎德比郡提出限薪的建議。他們本來就不樂意職業化不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俱樂部會在給球員簽字費的同時,另外提供一份“工作”,工資還高得離譜。一個看更的,能拿到高于行業平均工資幾倍的工錢。擺明這是對這個“看更的”周末踢球的補貼。
大英自詡法治社會和人權的先驅,卻在半個多世紀內,無人挑戰這個規定的法理,也是咄咄怪事。繼足總之后,足球聯盟于1901年也推出限薪令,距職業化誕生已經過去15年。這15年里,高手一周能掙10英鎊,是頂級球員平均周薪的兩倍。利物浦奪得二十世紀第一個聯賽恰好在限薪政策之前,隊里平均周薪達到7鎊。當時普通工人的平均周薪(44小時)在1鎊上下,有一技之長的可以掙到2鎊半。在足球聯盟之外,還有一個“南方聯盟”,基本由倫敦和南部地區的俱樂部組成,不受足總的限薪管轄。他們用高薪誘惑球員離開足球聯盟,簽字費可以開到100英鎊!南方聯盟最終在1920年被足球聯盟吞并,成為后者旗下的丙級聯賽。
南方聯盟高薪誘降足球聯盟的球星,并未引起廣泛的警覺。60年后,大批英國好手出洋淘金,無非是翻版前輩當年叛逃去南方聯盟的做法。五十年代,一名英格蘭主力國腳能掙多少?滿打滿算一年不到1700鎊。其中包括744鎊工資,四百鎊國際賽出場費,72鎊聯賽出場獎金,45鎊足球聯盟杰出人才獎,50鎊足總杯杰出人才獎,60鎊歐冠獎金,150鎊累積福利等等。如果這哥兒們轉會意甲,能掙多少?查爾頓有個南非外援菲爾馬尼,意大利后裔。1956年轉會桑普多利亞,身價3萬5千英鎊,破了大英當時的轉會費紀錄。簽字費5000英鎊,周薪100英鎊,俱樂部免費提供豪華公寓。同行一片“臥槽”之聲。
幾年后,英國頂級好手紛紛跳槽去意甲:英格蘭前鋒格里夫斯和希欽斯、威爾士前鋒查爾斯,蘇格蘭前鋒丹尼斯·勞等人分別加盟米蘭雙雄、尤文圖斯和都靈,對當局觸動極大。人才流失,灰色收入,球員工會威脅罷工,三大因素迫使足總在1961年宣布取消最高周薪。這一政策雖有助于讓浪子回頭,但無助于英格蘭俱樂部和意甲同行爭奪人才。從1952年瑞典人葉普松以5萬2千英鎊,從亞特蘭大加盟那不勒斯起,到千禧年克雷斯波5500萬歐元從帕爾馬轉會拉齊奧,23筆破紀錄的轉會中,意甲占了18。葉普松之后20年,意甲專職刷紀錄。意大利人給得起,也樂意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