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孔德昕
無論是否見證過后三連冠時期的芝加哥公牛,提到丹尼斯·羅德曼的名字,大多數人都會眉頭一皺,畢竟一個頭發花花綠綠、耳朵鼻子穿滿鐵環的家伙很容易和“混蛋”一詞聯系到一起。
結合其“大蟲”的諢號以及一系列球場內外的瘋狂舉動,人們給羅德曼貼上的標簽則不僅限于“混蛋”,還有“瘋子”、“變態”和“神經病”等等。但即便如此,沒有人會否認他是后三連冠時期公牛王朝最重要的球員之一,也沒有人會否認羅德曼擁有足以載入史冊的球場表現。
但羅德曼真的是一個籃球打得不錯的混蛋?僅此而已?隨著《最后一舞》3、4集的播出,我們得以瞥見羅德曼不為人知的另一面。
球場內:極致的天賦和努力
僅僅被花花綠綠的發色或者櫻木花道的神經大條牽著走,你是難以理解羅德曼的。作為NBA歷史上最優秀的籃板手之一,羅德曼和其他那些足以載入史冊的偉大球員一樣,擁有著卓越的天賦和背后成噸的汗水。
關于羅德曼的天賦,人們當然有意識,但很少有人意識到這份天賦究竟多么出眾。回望NBA七十載歷史長河,能連續7年拿下籃板王頭銜的球員僅此一位。偉大的比爾·拉塞爾沒有做到,變態如威爾特·張伯倫沒有做到,奧拉朱旺、奧尼爾這樣的頂級巨獸同樣沒有做到,但是身高剛過2米,作為小前鋒都顯得不夠高大的羅德曼卻做到了。沒有頂級的天賦,你能想象這種事情是怎樣發生的嗎?
在羅德曼自己的講述中,他從高中才開始對打籃球產生興趣,但18歲的時候就被媽媽趕出家門游手好閑。在那期間他結交了不少狐朋狗友,所幸沒有沾染毒品,而是把更多精力放在打籃球上。突然有一天,一所大學聯系到了他,問他是否愿意加盟——那是NAIA聯盟的東南俄克拉荷馬州立大學(該聯盟的整體實力介于NCAA二級和三級聯盟之間)。
結果這位人生軌跡即將墮入黑暗的男孩被拯救了,他駛向了路牌上寫著“籃球”的那條路,然后立刻統治了NAIA。“當時我大概場均能拿到27分,搶14、5個籃板球。”羅德曼說。直到1986選秀大會,他在第2輪第3順位被活塞摘下,成為了底特律人押寶的選擇。
無論是從游手好閑到統治NAIA,還是從這個小聯盟到被NBA球隊注意,這些都證明了一件事,被埋藏在沙海里的羅德曼有著自己獨具魅力的閃光點,這份天賦最終讓他沒有被埋沒。
但僅僅靠天賦,你是沒辦法拿到5個總冠軍、2個DPOY和7個籃板王的。在籃球場上流傳著這樣一句話,“進攻靠天賦,防守靠努力”,而名記大衛·阿爾德里奇是這樣形容羅德曼的,“在過去30年里,羅德曼是我見過的最好的有球防守者。”
如果說意識到羅德曼天賦驚人的人太少,那么意識到他有多努力和刻苦的人則幾乎沒有。但事實上,一頭籃板和防守怪獸是需要付出大量的汗水和精力才能造就的。
“在進入聯盟的第二、三個賽季,我開始意識到自己最擅長什么,籃板和防守。”羅德曼,“于是我開始研究如何把這些做到極致。有時候我會和朋友們深夜里去球場練球,一直打到凌晨3、4點。我會讓他們投籃,從這里投,從那里投,然后我就去搶籃板,不停地搶籃板。我研究了各種投籃會以怎樣的角度彈出來,籃板會落在哪。”
“拉里·伯德的投籃肯定會旋轉,魔術師的球有時候會旋轉,當邁克爾從這里出手的時候,我就會讓自己提前卡位在那里。”羅德曼一邊說一邊開始用手比劃,“球投到這里,砰,就會彈到那個方向。投到這里就會往那邊彈...所以我基本上就是研究在什么位置可以搶到籃板。”
細品之下,你就會明白羅德曼在這背后付出了怎樣的努力。
即便是到了生涯末期加盟公牛的時候,34歲的羅德曼依然保持著一些人們沒有意識到的好習慣。“他可以防守多個位置的球員,會研究每個對手的特點,知道他們的優勢和弱點。”當時公牛的前鋒雅德·布奇勒形容羅德曼說。
所以在試圖理解羅德曼這個人的時候,我們首先必須明確他是一位極其出色的籃球手,兼備天賦和后天努力。所以才會有皮蓬說的:“如果他做好自己的工作,人人都會愛他的。”
球場外:聰明的壞孩子名為混蛋
接著剛才皮蓬所說,那句話里的前提非常顯眼,“如果他做好自己的工作”。羅德曼的問題在于并不能一直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像大衛·阿爾德里奇的形容也有后半句句,“(羅德曼防守極好)但他有時候會缺乏好好打球的動力。
這就讓我們不得不嘗試去探尋這位前鋒的另一面,那個場外的“混蛋”。
羅德曼的成長有三個明顯的階段。第一階段是在他登陸NBA融入活塞之前,那時候的羅德曼是一個內向、單純的男孩。他有著相當不幸的童年,父親早早拋下他和母親而去,作為一個在吃低保的黑人家庭里長大的孩子,羅德曼迷茫且自卑。終于靠著籃球找到人生方向后,這位大男孩還一臉天真,大學時接受采訪說的都是“我要好好打球,爭取上完大學”一類的三好學生發言。
初入活塞,“微笑刺客”托馬斯如此形容當時的羅德曼:“他剛來底特律的時候就是一個純潔美好的孩子,不過有點幼稚。”約翰·塞利說:“他那時候很單純,有時候還會跟我說,‘你得試著去融入自然,遠離人群,那樣你才能領悟生命。’”
第二階段是他成為活塞壞小子軍團中的一員。時任底特律主帥的查克·戴利是真正懂羅德曼的人,他以父親的形象讓后者敞開了心扉,而這位“父親”也最清楚羅德曼的內心埋藏著怎樣的躁動。“只有查克懂他,”時任活塞助理教練的布蘭登··馬龍回憶道,“有一次我帶著丹尼斯訓練,查克把我叫到一邊,跟我說,‘讓他自己練就行,你怎么能給一匹野馬配上馬鞍呢?’”
用羅德曼的話說,“我在底特律建立起了壞名聲。”作為壞小子軍團的一員,羅德曼開始在球場上呈現出惡霸的一面,他的前輩馬洪在隊里給大家講的是如何肘擊,如何在犯規時直接干倒對手,不留2+1機會。在這樣的氛圍里,在活塞不斷贏球的推動下,羅德曼在場上場下都開始蛻變,或者他只是釋放了自己內心那個真實的自己。
第三階段是在戴利離開活塞后。戴利在1991-92賽季結束后辭職,他的離開讓羅德曼失魂落魄。轉年2月,羅德曼“失蹤”,他的好友報了警,最終警察在奧本山宮殿的停車場里找到了羅德曼,后者還帶著一桿步槍。羅德曼曾在自己的紀錄片里承認,自己當時試圖自殺。“當我用槍口頂住自己的腦袋時,我不是想殺死丹尼斯·羅德曼,我是想把舊的羅德曼換掉,把新的放出來。”
那件事就像一個開關,按下開關之后,新的羅德曼誕生了。他開始瘋狂地變換發色,跟麥當娜約會,身穿夸張的服飾,滿臉鐵環,然后在對著媒體說:“我這么干只是因為我開心,我想這么干。”這一階段的羅德曼開始從場上的混蛋變成了人們眼中徹頭徹尾的瘋子,他在場上也更加不拘束自己的行為,這也讓他在圣安東尼奧的時光無比糟糕。
羅德曼和麥當娜
大部分人知道的羅德曼已經是第三階段的羅德曼了,他瘋癲不羈,宛如怪胎。但羅德曼真的瘋了嗎?
頂著天鵝絨帽子,身披豹紋大衣的羅德曼被記者靈魂追問“你為什么這樣?你干嘛這樣打扮?你圖什么?”的時候,輕輕地笑著回答:“因為我喜歡,這樣讓我感到開心,讓我覺得自己像個10歲的孩子。”
開心得像個滿身紋身、頭發花花綠綠的孩子,如果帶著這樣的立場去解讀,你就會發現羅德曼的很多行為并沒有多么怪異。
比如97-98賽季中途他突然提出需要假期,生活中我們不是也有工作到喘不過氣,想要放假的時候?比如羅德曼瘋狂泡夜店、開派對,“正常人”難道不想在某些時刻放縱娛樂嗎?再比如羅德曼喜歡嘗試新鮮的東西,追求夸張的造型,我們又有多少人是因為礙于生存環境和他人眼光而不敢“越界”?
這里的區別就在于,別人不敢的,羅德曼都敢,他就像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不考慮后果和外界的評價。但捫心自問,如果可以,你想不想當一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10歲孩子?
“丹尼斯意識到,他再也不能被別人所限制了,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約翰·塞利說。人們形容這是“瘋癲”,里面夾雜著“他憑什么還能這樣做”的嫉妒。
喬丹說:“羅德曼是我合作過的最聰明的隊友之一。”這恰恰從另一方面證明,羅德曼的“瘋”完全是他主動的。他被人質疑,卻依然能成為公牛王朝的基石。賽季中期去拉斯維加斯撒野,但回來后卻可以迅速調整好狀態,如喬丹所說“他心里一直有譜,知道自己該做好什么。”
學生時代,對于這種平時吊兒郎當,但考試成績出色的孩子,我們稱之為學痞。
在成年人的世界,對于這種頂尖聰明,知道如何做好工作的同時還像一位10歲孩子那樣撒野的人,人們往往稱之為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