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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國際奧委會在官方網站發布公告,確認各單項協會已經完成了東京奧運會各項目資格賽方案修訂,國際奧委會執委會也批準了這些修改內容。國際奧委會與各單項運動協會此前就修改東京奧運會資格賽系統進行了緊密合作,并咨詢了運動員、各國奧委會的意見。
在東京奧運會宣布延期舉辦之時,已有57%的奧運參賽席位確定歸屬。公路及場地自行車、馬術、曲棍球和壘球已經完成了東京奧運會資格賽全部流程,接下來將由各國奧委會確定參賽人選。
為了與東京奧運會新開賽日期保持一致,東京奧運會資格獲取的最終截止日期以及部分項目的奧運積分賽最終截止日期確定為2021年6月29日,最終參賽資格確認截止日期為2021年7月5日。接下來將繼續東京奧運會資格賽并延長資格獲取截止日期的項目有:射箭、花樣游泳、棒球、3人制籃球、拳擊、皮劃艇(激流回旋和靜水)、跳水、擊劍、足球、高爾夫、體操(競技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手球、空手道、公開水域游泳、現代五項、橄欖球、帆船帆板、射擊、攀巖、沖浪、乒乓球、網球、鐵人三項、水球。賽艇、游泳、羽毛球、滑板、跆拳道和摔跤隊資格賽制度進行了細節調整,如明確如何分配未決定的席位、以及部分地區的奧運資格賽事等。田徑、自行車(BMX花式、BMX競速和山地自行車)、舉重和籃球的奧運資格賽方案有較大調整。
此外,對參賽年齡有限制的項目也需要對年齡限制進行適時調整,在2020年7月可符合參加奧運會年齡標準、2021年卻“超齡”的運動員仍可參加東京奧運會,在2021年才符合奧運會參賽年齡標準的運動員同樣可以參賽。
文/肥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