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鏈接收聽本期播客:17、球員討薪為何比農民工還難?
本期主播:體壇熱搜研究所所長 大飛
本期話題:球員討薪為何比農民工還難?
江蘇隊解散在即,而清算破產后,部分球員和教練被拖欠的19年的工資可能都無法追討,中國的足球俱樂部解散就可以賴掉拖欠球員的工資嗎?為啥中國球員討薪這么難?甚至比農民工討薪還要難!
球員為什么討薪難?
首先,是合同不規范:以拉薩城投討薪案為例,教練組和隊員就把已簽名的合同郵寄給了俱樂部,但是俱樂部一直沒把蓋章的合同寄回給教練和隊員,俱樂部突然解散,球員討薪時甚至連合同都沒有,只能查銀行查流水曲線救國,討薪難度大增。
其次,是獎金沒保障:國內書面合同中主要以基本工資為主,而我們在媒體報道中常見的幾百萬的贏球獎或者保級獎金,大多是老板臨時起意的口頭承諾,并不具備書面憑證,具體的法律效力也差很多;像外國球員合同的獎金部分,基本會書面明確最佳陣容、聯賽冠軍、歐冠冠軍、進球獎金都是多少錢,而像扎哈維和富力簽訂的進球獎金也是書面的,不過大部分國內球員的書面合同中是沒有贏球獎金這一項的。
最關鍵的是,拖不起:球員的勞動仲裁的時效性為1年
,俱樂部解散后老板只對債務有限負責,償還完股份出資份額后,其他的可以拖著,拖滿一年,大多黃了,而俱樂部主體早已消失,球員連討薪對象都沒有。
球員討薪為什么比農民工還難?
中國足球俱樂部喜歡以解散這種方式大撤退的原因也在于代價非常小,這種代價不僅僅是債務可以“賴掉”,更在于對這個企業本行業的信譽沖擊不直接,現在如果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一旦形成群體性事件,會影響未來拿土地、推動工程的各種資質,觸及到核心業務的“企業征信”,這是大多數企業無法承受的,但在足球領域,跟企業核心行業毫無關系,不影響“錢”途。
具體到破產清算,俱樂部的注冊資本非常少,因為企業本身接手時俱樂部的股權不值錢,比如江蘇隊注冊資本只有3000萬,那么解散和破產清算時,蘇寧只需承擔3000萬的債務,相比球隊近5億的債務杯水車薪,自然無法償還球員的工資;農民工所在的企業,建筑行業都是巨頭,清算時需承擔的有限責任債務也相對多,而且企業主體破產,可清算的財產也遠高于沒有太多盈利能力和自有資產的足球俱樂部,即便破產,也可以拿出更多的錢,而破產清算優先償還的是員工工資。
當然,農民工兄弟們也是逐年斗爭出來的,才逐步迎來了國家的監管和行業的支持。
而球員的討薪,國家的監管和足協的支持相對缺位,球員工會尚未形成,球員自身的斗爭經驗還不足,像此前的遼足討薪,拉著條幅去體育局,其實都找錯了對象,討債主體應該是俱樂部。
那么球員們有什么辦法嗎?
首先要建立自己的球員工會,團結起來維護自身的維護自身利益;其次是足協的監管與支持,足協要做好球員和教練的合同備案,加強財政審查,對欠薪該扣分就扣分,像蘇寧連19的部分工資都欠著,卻不受到任何懲戒,還拿了冠軍,之后原地解散,當球員討薪時,足協也應給予更強的支持,而不是只拿著準入工資單簽字卡俱樂部,而不具體支持球員群體;最關鍵的當然還是提升俱樂部的價值,只有俱樂部值錢了,即便破產清算,股東或者需要承擔更多的有限責任債務從而償還工資,或者可以清算出更多的自有資產,來給球員教練們一個交代。
雖然球員的工資和農民工兄弟的工資可能不是一個數量級,但在討薪時,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甚至眼下球員討薪的實際難度還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