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駐意大利記者 王勤伯
筆者按:這個系列文章,并不是討論國外足球的先進經驗,而是討論中國足球職業化以來存在的諸多問題以及給今天造成的困境。如果我們不能對自己的職業足球進行較好的審視和整理,必定會換著方式走進不同的死胡同。
這個系列文章的目的不是參加各種罵戰,不煽風點火也不為任何人打圓場,更多是討論一些概念性的問題。職業足球的背景是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如果概念都無法做到清晰,那么肯定是搞不好職業足球的。
今天我們要聊的是足協應該做什么這個話題。
(1)
老同事馬德興不久前發表了文章《中國職業足球發展離不開政府》,討論“為中國足球,政府應該做什么”。
這個話題過于龐大,范圍不是本文能夠觸及,我在這里僅局限于討論“中國足協應該做什么?”
中國足球因為必須包含“中國”二字,所以格外牽動人心,哪怕是被中國隊戰績傷透心的人,也無法做到漠不關心。
最近30年間,關于中國足球的敘事和話題結構在發生改變。
30年前,人們更多相信國家重視和資本投入的雙管齊下可以改變中國足球,如果沒有搞上去,一定是重視和投入不夠。
30年后,人們的質疑更多,因為中國無論在國家力量還是資本實力兩方面都不缺乏,甚至在全世界都是頂尖的,偏偏中國足球如此拖后腿,甚至和30年前相比還有后退之處。
我在此前很多篇文章里已經有過論證,決定足球開展水平的,國家介入和資本力量不是最重要的因素,最重要的是社會的參與度和組織水平。
中國足球改革,毫無疑問首先涉及足協的功能轉變。之前的足協改革有不少系統內官員的算盤,既要背靠國家保證權力,又要深入市場確保利益。這樣玩在某一些壟斷經濟領域或許能成立,但在必須以社會化為依托的足球運動里,是絕對會失敗的。
陳戌源成為第一個出自體育體系之外的足協主席,這個決定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在歐洲很多足球強國,足協主席都不是足球或者體育系統出身,往往是企業家、律師,等等。足球作為一項浩大的社會工程,僅僅是“懂球”遠遠不夠。
但陳戌源的足協到底應該做什么?如果我們去中國球迷里做調查,估計1億人有1億種說法。
但這就是足球的本質,必須有一種合理有效的機制讓擁有1億種說法的1億人參與進來。
再看像上面提到的同事馬德興的文章,里面涉及的內容估計通篇讀下來大多數人都不想再吃蛋炒飯了。這也是另一個事實,那就是中國足球需要去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了,就算陳戌源和劉奕像馬德興一樣懂,做起事來一定也會焦頭爛額,說到頭,足協又是個多大的機構?如何讓這樣的機構實現足球這樣浩大的社會工程?
(2)
這里我有必要插入一段老故事。我在之前《足球周刊》專欄中或者別處提到過。故事再講出來,肯定會導致謝亞龍又被球迷罵一次,這不是我所愿。主要原因是,老故事里說的問題,一直都存在。
2005年,皇馬訪華。我很偶然地在晚宴上被安排坐到中國足協主席謝亞龍和皇馬前球星、經理布特拉格諾中間,為他們擔任翻譯。
期間布特拉格諾離席,我和謝亞龍聊了幾句。如果沒記錯,當時聯賽里有幾個俱樂部老板鬧得很厲害。
我對他說,你有沒有覺得這樣其實很累?聯賽里出點事兒,下面就來找足協要態度,你怎么個態度也都很難處。但在歐洲國家的聯賽和足協就不存在這個問題,因為一切都在規章制度范圍之內,出現了錯誤,有體育檢察官和體育法官,出現了爭議,有仲裁,一切都只是法律問題,依法辦事就行了。所以我認為中國足協轉變功能,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成為規則的制定者和維護者,只有一切有法可依,才能讓整個賽事走上正軌。
謝亞龍一邊聽一邊點頭,這符合我在短短的接觸里對他的印象,很謙和。
這時候他去接了一個電話。過了好一陣他回來了,很直接地問我,“你是會很多語言,對嗎?”
這個問題也立即改變了我對他的印象。我猜測他對我跨越翻譯身份的建議感到了些許刺激,在離席的期間找人打聽了我是誰。
但我真的不喜歡這樣,如果你好奇我是誰,可以直接問我。所以后來即使再有機會,我再也不和他談及此類話題。
時至今日,我一直相信,如果謝亞龍聽懂了我的話,他會成為中國足球的大功臣。但這就是歷史和緣分。
(3)
沒有法制,就不會有社會力量,無論國家和資本多強大,社會都會是弱小的,那么足球也就無依無靠。
后來在《體壇周報》的采訪報道中,我也時常提及這個話題,有一次還請意大利體育律師佩特里卡講述了卡塔爾的經驗,如何在規范性方面快速實現進步。
今天我們看到的很多與中國足球有關的鬧劇和問題,基本都不離開上面的問題: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或者是既有的法律法規存在太多漏洞。
在我看來,中國足協這些年所采取的各種措施,都是“政令”性質,而不是推出新規,或者完善規則。
如上文所說,足球是一個浩大的社會工程,因此涉及足球的法規絕對不是僅僅足協的一個法務部門或者隨隨便便委托給一個律所就能搞定和完善的。
例如足球俱樂部本身的屬性,足球運動員作為雇員的身份定義,這些都缺乏足夠細致、清晰的規定,以至于在江蘇隊已經停止運營的情況下,球員卻不能立即獲得自由身,或者有俱樂部試圖改變股權賴掉欠薪。
同時,聯賽中的爭議解決,仍然視足協態度為令旗,缺乏有效、透明的爭議解決和仲裁機制。
當我聽說中超球隊注冊需要球員簽字無欠薪時,真的感到目瞪口呆。這樣其實是規則給了球隊一個方便,即使沒付錢,也可以設法說服球員簽字說已經得到錢了。
今天的中國是全世界電子支付最發達的國家,俱樂部應該把付薪記錄、代繳個稅記錄連同球員確認收款單直接定期呈交給(足協或聯賽)審核機構才對。讓球員在一張表格上簽字就算發過錢了,怎么就像一夜回到原始社會?
恰恰是代繳個稅問題引發了江蘇隊外教的巨大反饋,因為他們得到的錢沒有繳納個稅,從中國運不回老家。這里又是一個規則漏洞。在歐洲,如果你不代繳個稅,你的俱樂部早就被罰了,哪還用等到自己宣布停業的時候。
(4)
當我們回看江蘇隊解散這個悲劇,不得不說存在一系列的監管漏洞。
監管不等于說足協作為協調機構高高騎在投資人頭上,而是擁有一整套合理的監管流程,這其實就是一種社會契約精神。特殊領域的監管甚至是可以外包給第三方機構的,例如財會財稅方面。
包括媒體在整個事情中扮演的角色,也是規則嚴重空白的結果。
例如江蘇當地媒體的沉默,例如一些記者出于利益關系的掩蓋和洗白,這里涉及到中國足球和新聞行業之間的關系。足協甚至有一個馬德興也在內的新聞委員會,但是對中國足球的形象問題其實是不聞不顧的,無所謂各企業“品牌部”對新聞工作的嚴重侵犯。
誰能告訴我,如果一個記者因為客觀報道惹惱了一個俱樂部,誰來保護他?去哪里提交仲裁?如果俱樂部濫用權力會被怎樣警告或者處罰?
卡佩羅曾經取笑過中國記者,他說在江蘇蘇寧執教的時候,每次新聞發布會只有3個記者,只會重復3個永遠一樣的問題。卡佩羅認為這是中國記者不夠熱愛足球,你們覺得是這樣嗎?
(5)
陳戌源當然發現了一些問題,例如引進高價外援的調節費,這個錢足協開不出發票,所以成為了一筆爛尾款。
這里考驗的就是陳戌源接下來到底以怎樣的方式去解決問題。
如果他覺得自己和劉奕都很聰明懂行,能找到各種令人滿意的解決辦法,那么我們有理由為中國足協感到絕對的悲觀。因為今天的足球不僅是一項龐大的社會工程,更是一項越來越龐大的社會工作,就算臺上的2個人再聰明能干,也應對不了足球世界里永遠不會停息的變化和問題。成立職業聯盟,也可能只是流于形式,或者徹底把足球交給資本玩完。
而如果陳戌源能夠從調節費爛尾這個事情里得到啟發,明白中國足球必須確立有效可行的規則,必須更豐富規則,那么他需要從各方面征集法律專家,包括《公司法》、《民法》、《勞動法》、新聞法規等等領域,甚至聘用外籍體育法規專家提供顧問,對俱樂部的實體資格、職業球員身份、勞資關系、轉會機制、俱樂部公共性和透明性(包括和媒體的關系)等環節進行研究,并制定和完善相關法規,同時,在足協和職業聯盟成立足夠有效的爭議解決和仲裁機制,徹底讓“足協態度”作古。
回到我們文首提到的足球和國家、資本、社會的關系,再說一遍作為結尾:
足球運動的發展對社會有著強大依賴,如何才能讓社會為足球運動的發展提供巨大的支持與推動力?
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