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耿鵬飛
北京時間4月7日,歐足聯發布公告通過了名為“財政可持續性規則”的決議,自2022年6月起,歐洲足壇將進入財政公平政策2.0時代。
與“前作”類似,新規中也對俱樂部收支做了明確的數值限制,并且給予了相應的執行緩沖期,不同的是:
財政公平政策1.0時代:俱樂部的收支虧損不得超過500萬歐,緩沖期中,2013-2015年間俱樂部每年最大虧損可以為4500萬歐元,2015-2018年間每年最大虧損可以為3000萬歐元。
財政公平政策2.0時代:俱樂部的支出不得超過營收的70%,緩沖期縮短為3年,緩沖期內俱樂部每年允許額外虧損6000萬歐,如果俱樂部被視為“財政狀況良好”,那么每年還會被額外允許多虧損1000萬歐元。
俱樂部的支出部分,薪資、轉會費與經紀人傭金開支占大頭;對于俱樂部的收入部分,歐足聯將嚴格審查俱樂部贊助合同的實際價值,杜絕出現土豪俱樂部“左口袋出,右口袋進”的把戲。
顯然,新的財政公平政策在數值維度更為嚴苛,相當于理想狀態下俱樂部每年要盈利接近30%,而財政公平政策1.0則允許俱樂部每年虧損不超過500萬歐。
當然,財政公平政策1.0最讓人詬病的是“刑不上大夫”:即歐足聯動不了曼城、巴黎這些財大氣粗的土豪,專門欺負“過氣”的米蘭雙雄。
但其實,初代目財政公平政策并非一紙空文:這幾年大巴黎的免簽大法、曼城的買賣并舉和皇馬的韜光養晦都來自于歐足聯和各自聯賽的財政公平政策限制。
至于歐足聯兩次歐戰禁賽處罰未遂:曼城翻案的關鍵在于指控證據真實性不足以及部分違規行為超過追訴期,即發生在財政公平政策正式上馬實施之前;巴黎翻案的關鍵在于對贊助合同價值的判定,巴黎勝在指控方在10天左右的上訴期內做出如此復雜的金融評估并不合規。
因此土豪們的成功反殺多少都勝在歐足聯沒能很好地界定上訴和追訴時效性;土豪們反殺的動力在于歐戰禁賽的處罰過于嚴苛,除了警告、罰款和縮小歐戰報名人數后就直接升級為歐戰禁賽。
財政公平政策2.0時代,歐足聯在熟悉了土豪們的常規玩法后,在時效性和贊助合同價值判定上已經有了更加豐富的經驗;而在處罰環節,歐足聯官方公告細則中增設了改制后歐戰小組賽的罰分等新的處罰梯度,不至于直接揮出取消歐戰資格這種嚴重損傷俱樂部財政和聲望的重拳。
雖然設想很美好,但現實是疫情下讓俱樂部用3年時間扭虧為盈絕非易事:以意甲為例,目前只有AC米蘭和亞特蘭大在工資支出上滿足70%的紅線,而這還是僅僅計算工資這一項支出。
也有不少人擔心:一旦新財政公平政策落地,在營收上擁有統治力優勢的英超諸強將更加強大,可能進一步加劇歐洲足壇階級固化的現象。
但英超的錢也不都是土豪老板們隨手擰開石油管道得來的,而是在有資本加持的情況下,堅持正確的經營打造出來的,畢竟天價的電視轉播收入是全球各國球迷們心甘情愿地埋單,所以,做的好的俱樂部受到獎賞,天經地義。
財政公平政策的初衷其實并非去限制處在領先梯隊的群體,足球世界的強弱差距遠沒有乒乓球那般分明,需要協會出手更改規則來維持競爭水準。
所以財政公平政策的核心是避免新貴介入足壇進行無序投資造成行業內卷,進而抬高中游球隊的建隊成本,降低歐陸足壇大部分球隊抗金融風險的能力,稍有行業波動,就死掉一批球隊,具體可以參考金元時代的中國足球。
至于沖擊足壇的固有秩序,維持這項運動的發展活力,正確地花一定比例的錢即可,像巴黎那樣瘋狂地花錢有時可能會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