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馬德興報道
今天(7日),由中國足協與中國職業足球俱樂部聯合會籌備組召集中超、中甲、中乙三級職業俱樂部負責人,參加在香河足球基地召開的職業聯賽工作會議。盡管會議期間,相關的政策、計劃等已經向與會代表們進行了通報,但考慮到會議結束后,相關級別俱樂部的代表還要展開討論,足協與中足聯籌備組在收集不同意見后還需匯總、消化,并展開相應的調整,因此,今天上午公布的方案有可能會與最終公布的內容有出入。據悉,按照先前擬定的時間表,最終方案將在2月10日正式對外公布。
①時間節點:超級杯或4.8開戰
新賽季的中國三級職業聯賽將全部恢復主客場,除了中超和中甲聯賽采用大循環的主客場賽制外,中乙聯賽將采用分區主客場賽制,具體分為幾個區則有待準入之后根據隊伍的數量敲定。在分區主客場制結束后,各個區的前兩名或前三名將設立附加賽,以確定升級席位。目前,不管是中超、中甲還是中乙,球隊的參賽數量有待進一步確認,主要是根據準入情況而定。
在三級職業聯賽的開賽時間方面,會議顯示:中超最快在今年4月中旬開賽;中甲聯賽定于4月中下旬開賽;中乙聯賽定于4月中下旬或5月初開賽。有傳言稱,目前設想中的最早開賽時間為4月8日,先恢復因為疫情而停辦的超級杯賽,以中立地一場定勝負的方式進行。疫情之前,中國足協與中足聯籌備組和蘇州方面簽訂了超級杯賽連續三年在蘇州奧體中心進行的協議,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如果恢復進行的話,蘇州方面有可能繼續執行原協議。而在超級杯賽結束之后一周,也就是4月15日,中超聯賽將會全面展開。當然,這個時間節點目前僅僅只是樂觀的預估時間。
按照超級杯賽展開的時間往前倒推,這次會議上公布的重點時間節點如下:
2月7日前,向三級聯賽俱樂部負責人現場溝通準入條款調整事宜;
2月10日,對外公布《2023中國足球協會職業俱樂部準入規程》和準入通知;
2月13日前,完成三級聯賽準入培訓,俱樂部開始提交材料;
2月20日,進行第一批俱樂部已支付初審結果進行公示,為期7天;
3月3日,俱樂部截止提交準入材料,對第二批俱樂部已支付初審結果進行公示,為期7天。
3月20日前,完成準入考核,確認準入名單。
所謂的“已支付”,包括俱樂部必須完成包括2022年在內的全部欠薪情況,否則不予準入;包括完成2022賽季拖欠賽區、酒店、場地等費用,包括俱樂部之前所拖欠的所有賽季的紀律處罰罰金。根據這份時間表,意味著參加2023賽季三級職業聯賽的最終隊伍數量以及隊伍名單,將在3月20日全部揭曉。
②準入調整:預備隊暫被取消
在職業聯賽的準入方面,當下最為嚴重的情況是欠薪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在各俱樂部提交準入材料之前不解決,肯定將無緣新賽季的職業聯賽。除了之外,中足聯籌備組還對三級聯賽的準入標準也進行了調整,這主要在俱樂部梯隊建設方面。
過去,中超、中甲俱樂部的隊伍建設除了一線隊之外,還需要設立“一支預備隊以及U19、U17、U15、U14、U13五級梯隊”,總共是七級隊伍。但如今,中超除了一線隊外,將預備隊取消,由U21隊伍取而代之,調整為“U21、U19、U17、U15、U14、U13六級梯隊”,俱樂部的隊伍總數量不變。而中甲俱樂部則不再設有U21隊伍,調整為“U19、U17、U15、U14、U13五級梯隊”。中乙俱樂部的情況不變,除了一線隊之外,依然要有“U17、U15、U14、U13四級梯隊”。
此外,允許各俱樂部與屬地學校合作共建U15、U14、U13梯隊,通過簽訂共建協議的方式,明確梯隊代表權,且須派遣隊伍參加足協組織的比賽。
這方面的調整相對而言,較以往更為現實,尤其是允許U15以下的梯隊以“共建方式”存在,解決了俱樂部因為無法落地初中以下青少年球員的學籍問題所帶來的諸多麻煩與困難,因為U15以下的梯隊組建之后,不少俱樂部因當地學校政策不同,無法確保青少年球員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習問題。而允許共建之后,讓俱樂部可以根據各地不同的情況分別采取措施,讓梯隊建設更有可操作性。
③聯賽政策:變化圍繞青年球員
A、中超暫停U23政策
在新賽季聯賽的政策方面,根據中足聯籌備組向大會通報的情況,最主要恐怕還是圍繞著青少年球員展開,包括中超聯賽中暫停執行“U23政策”、將中甲聯賽中的“U23政策”調整為“U21政策”,可以說是最為典型。當前中國國內的職業隊伍年齡偏大,青少年梯隊球員在上調至一線隊后很難獲得更多的出場機會,所以,不管是足協還是中足聯籌備組,圍繞著這方面進行政策調整,最主要是希望各職業隊伍能夠加快隊伍自身的新老更替,打通“職業一線隊”與“梯隊”之間的壁壘。
譬如,中超俱樂部方面,要求報名U21球員至少5名,而且這5名球員必須是在本俱樂部注冊4年以上,取消U23球員始終在場上的要求。中甲俱樂部方面,要求報名U21球員至少5名,而且這5名球員必須是本俱樂部注冊4年以上,1名U21始終在場,取代以往1名U23球員始終在場上的要求。按照這樣的要求,意味著這名年輕球員在U17梯隊時就必須是在本俱樂部梯隊注冊、并代表梯隊參加比賽了。這就要求各俱樂部必須真正重視梯隊建設,而不是像以往那樣,為應對“U23政策”而到處花高價買年輕球員、導致年輕球員身價暴漲的不正常情況再現。
據了解,在這方面,2023年要求是至少5人,未來的人數有可能會逐步增長,目的就是讓俱樂部真正加強自己的青少年球員培養,減少俱樂部不必要的支出。因為很多俱樂部名義上自己的梯隊建設不錯,隊伍數量齊全,但真正從自己梯隊中提拔上來進入一線隊的數量有限,依然還是到處買球員,這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浪費。提出這樣的要求,就是讓俱樂部逐步扭轉“一線隊”與“梯隊”之間的關系,打開上升通道。
當然,今年中超聯賽之所以暫停“U23政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情況,就是中國2001年齡段U23國奧隊將在3月份前往克羅地亞繼續展開拉練并與克羅地亞就甲級聯賽隊伍進行交鋒,而且今年的奧運會預選賽將在9月份展開第一階段比賽。目前的中國國奧隊中主要以中超球員為主組成,暫時取消這個“U23政策”,也是兼顧到國奧隊從各俱樂部抽調球員后對俱樂部所產生的不利影響。
至于中乙俱樂部方面,政策則維系不變,依然要求是報名U21球員至少5名、本區域球員5名、1名U21球員始終在場上。
B、U21將參加中乙聯賽
根據這次會議,中國足協以及中足聯籌備組要求各中超俱樂部必須參加U21聯賽,這也是職業俱樂部的準入條件之一。而中甲、中乙俱樂部因為沒有要求必須設立U21隊伍,所以只是鼓勵中甲、中乙俱樂部組建隊伍參加U21聯賽。在2023年的U21聯賽中優勝隊伍,將取得升級資格、參加2024年的中乙聯賽。U21聯賽隊伍升入中乙聯賽后以“俱樂部B隊”的形式參加中乙聯賽。但具體的數量未能敲定,這也將取決于今年準入數量情況。
根據要求,“俱樂部B隊”(即U21聯賽升級后)參加中乙聯賽的報名球員應以U23球員為主要人員,超齡球員報名不得超過4名,每場比賽同時上場的超齡球員不得超過3名(U23球員、超齡球員的具體年齡規定參照相應競賽規程),俱樂部B隊報名球員、替補席官員不得同時代表該俱樂部一線隊參加相應聯賽或足協杯賽,但在注冊窗口期可在一線隊補報名,但將失去當賽季中乙聯賽參賽資格。
這意味著:在歐美職業足壇實施了多年的預備隊可以參加職業聯賽的情況最終將于2024賽季在中國足壇變成現實。這對U21青少年的成長與發展顯然更有現實意義,畢竟中乙聯賽的競技水準相比單純的U21青年聯賽質量要高出不少,也更有利于年輕球員的成長與鍛煉。而且,由于目前屬于過渡時期,對中甲俱樂部沒有這方面的要求,但步入2024賽季之后,中國足協以及中足聯籌備組或許將對中甲俱樂部實施同樣的政策,也建立U21隊伍并允許其參加中乙聯賽。
而且,因為俱樂部B隊在2024賽季才第一次參加中乙聯賽,未來,一旦其一線隊降級、而B隊同時取得升級資格,將規定不允許升級的情況,也就是一家俱樂部的A、B隊不允許同時出現在一個級別的聯賽之中。這些更具體的規定將在接下來逐步完善。
C、中乙聯賽降低年齡
針對中乙聯賽老齡化的問題,此次中國足協與中足聯籌備組專門出臺了一條特殊規定,就是限制各隊的32歲以上的國內球員人數,這或許會引起較大的爭議。新的調整政策規定是:中乙各俱樂部同時報名大名單中,不少于5名U21國內球員,不多于5名31歲及以上(1992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國內球員,不少于5名本區域球員,如俱樂部符合上訴條件的U21球員,本區域數量不足,則總報名人數相應減少直至最多報名25人。已有2022及之前賽季“超齡球員”老合同延續,如31歲以上球員已經超過5人,則不得新簽“超齡球員”。
“老隊員”對年輕隊伍來說,在球場上的“傳幫帶”作用當然很有效,但是,在目前的中國足球大環境中,老隊員身上諸多壞習慣、壞毛病也在場外起到了非常不好的作用,而且這幾年來有越演越烈之勢。此番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規定,恐怕還是想清理與整頓中國足球的環境,讓眾多不好的老隊員少影響年輕球員。某種程度上,這也是中國足球的無奈之舉。當然,這樣的舉措也會影響到不少依然競技狀態不錯的老隊員,但政策的擬定只能是“兩權相較取其輕”。
D、報名人數方案待定
在職業聯賽的報名政策方面,中足聯提供了三套方案,具體是總人數為25人、30人或27人,整體目標與動機是減少一線隊的報名人數、減輕俱樂部的負擔,而且因為設立了U21聯賽,讓一線隊更多的年輕球員去參加U21聯賽或中乙聯賽,多打比賽,這比這些球員一個賽季大多數時間枯坐冷板凳要強很多。這三套方案具體如下:
方案一:
中超:同時18-30 [25 (包括外援) +5 (至少5名本俱樂部培養的U21球員) ];累計:≤40人
中甲:同時18-30 [25 (包括外援) +5 (至少5名本俱樂部培養的U21球員) ];累計:≤40人
中乙:同時18-30 [至少5名U21球員,5名本區域球員]。另不多于5名31歲及以上國內球員。累計:≤35人
方案二:
中超:同時18-35 [30 (包括外援) +5 (至少5名本俱樂部培養的U21球員) ];累計:≤45人
中甲:同時18-35 [30 (包括外援) +5 (至少5名本俱樂部培養的U21球員) ];累計:≤45人
中乙:同時18-35 [至少5名U21球員,5名本區域球員]。另不多于5名31歲及以上國內球員。累計:≤40人
方案三:
中超:同時18-35 [27 (包括外援) +5 (至少5名本俱樂部培養的U21球員) ];累計:≤40人
中甲:同時18-35 [27 (包括外援) +5 (至少5名本俱樂部培養的U21球員) ];累計:≤40人
中乙:同時18-35 [至少5名U21球員,5名本區域球員]。另不多于5名31歲及以上國內球員。累計:≤40人
E、遞補原則有調整外援不變
對于有爭議的“遞補規定”,盡管從一開始,中國足協希望能夠取消遞補,以確保“優勝劣汰”的競技規則,但鑒于目前中國足球的現實情況,足協還是調整了先前的決定,依然還是執行該規則,但明確規定:首先是符合聯賽準入標準要求,即俱樂部已提交相應級別聯賽的準入申請或遞補申請,并經中國足協審核,達到了相應聯賽的準入標準。其次,符合競技成績要求,以確保聯賽的整體競技水平。如果升降級為“3升3降”,則具備遞補資格的俱樂部僅限原降級的三個俱樂部和低級別聯賽上賽季排名第4至第6名的俱樂部,以此類推。另外,連續降級的俱樂部將不允許連續遞補,如俱樂部第一年聯賽已降級并按相關原則遞補回原級別聯賽,若其在第二年聯賽中依然降級,則不被允許繼續遞補,遞補資格按照遞補順序由其他俱樂部獲得。類似像2021賽季已降級、但在2022賽季遞補進入中甲的北京理工和新疆隊,2022賽季結束后又降級,他們將在2023賽季失去遞補中甲的資格。
至于外援方面,目前實施的規定沒有變化,依然還是“注6報5上4”,全年累計為7名外援,賽季中期可以調整一名外援。而歸化球員方面,中超聯賽也依然允許報名華裔歸化球員,每隊最多報名一名非華裔入籍球員,政策沒變。至于單場比賽中的換人,依然還是3人次共5人。
有關允許中甲、中乙俱樂部易地搬遷的問題,此次會議上提出:2023賽季有條件接受中甲、中乙俱樂部提交變更注冊會員協會的申請,但必須符合一定條件,禁止先轉讓、后報備。而且,要求是俱樂部必須先通過準入、然后才能申請報備。如果沒有通過準入,俱樂部將失去搬遷的資格。這也是針對目前國內各俱樂部俱樂部特別是中甲、中乙俱樂部生存相對較為困難的現實情況而臨時做出的決定,這并不意味著異地搬遷的又將全面恢復。
根據安排,中國足協將在2月10日左右最終公布相關最終規定,因而以上所涉及的內容很有可能會出現調整與變化。整體而言,應該說新出臺的一些政策還是有利于職業足球的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