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王勤伯
5月8日,意大利奧委會體育保障法庭(即意大利體育司法最高法院)公布了一份關鍵的判決書全文。
4月下旬,體育高院對足協上訴庭(二審法院)此前做出的、尤文圖斯虛構資產增值案扣15分的判決,做出了駁回重申的決定。此后盡管媒體做出了各種假設,但當事方都在等待判決書全文,因為判決書里的內容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進一步司法行動的方向和結果。
現在全文公布,完全證實了筆者在當時的推斷:駁回重審是位于“撤銷判決”和“維持原判”之間的中間選項,但是這個中間選項并不意味著徹底的折衷,如果是一個180度的扇面,體育高法的判決可以認為是偏向足協原判60度。
這份判決書長達75頁,可以看到尤文圖斯在上訴中尋找了多種理由,例如足協檢察官的起訴程序違規、錯過日期、足協審判釋法錯誤、濫用涉及“體育誠信”的足協法規第4條,還有足協法規和意大利奧委會法規存在沖突等。基本上,能夠羅列出來的內容,全都羅列了。
然而,體育高院把尤文圖斯的幾乎所有上訴理由都駁回了!這被意大利媒體認為是一個重大打擊。盡管足協上訴庭尚未開始重新審判,但讀過判決書全文的司法專家意見是一致的:尤文將無法避免被罰分,能否從新的判決中獲得有價值的折扣,也不太有把握。
尤文圖斯已經有4個高管在本次判決中受罰,而且體育高院確認了對他們的判決維持原判。違法違規行為得到了確認,且司法程序方面也沒有任何問題。駁回重審的理由只有一個:體育高院認為上訴庭的判決書寫得不夠清晰,沒有體現高管行為與俱樂部責任之間的關系;需要從法律邏輯上去說明,在處罰高管的同時也處罰俱樂部的理由,尤其是每個高管的行為、職位與俱樂部應該為此承擔的責任相關的聯系。
在判決書里可以看到足協檢察官基內的聽證記錄。在被問到為什么最早提請法庭對尤文圖斯扣9分時,基內的回答是“處罰的劑量原則”。這里說的就是之前我在另一篇解讀里談到的意大利體育司法“處罰折磨原則”,對違規行為的處罰不能無關痛癢,而是必須對肇事者造成事實上的損失,例如爭冠的球隊無緣冠軍,爭取歐冠名額的球隊無緣前四,擁有歐戰資格的球隊無緣歐戰。如果觀察意甲獲得歐冠4個固定席位以后的聯賽排名,可以發現第四名和第五名之間的最大分差(2019-2020賽季)是8分,基內的9分可能就來自這里。
體育高院的判決并沒有認為足協上訴庭判罰尺度過重,這其實不屬于體育高院的權限。在要求提供更明確的判罰理由和尺度解釋同時,高院判決書也重申了足協上訴庭在確定刑罰時的自由裁量權,也就是說,重審還是扣15分同樣是可能的。
大多數意大利司法專家認為,新的審判會回到基內在1月20日要求的9分,以這個分數為原點考慮適量的增減。如果尤文現在被扣9分,他們會是57分,在羅馬之后排名第七,因此只有資格參加歐協杯——如果歐足聯同意的話。
足協上訴庭重新審判的聽證會預計將在5月22日至25日之間舉行。在這段時間里,尤文圖斯司法團隊將必須對“工資門”等其他調查和潛在的審判進行衡量。如果虛構資產增值問題的處罰無法避免,尤文可能必須放低姿態,尋求和檢察官達成認罪和解,換取輕罰。否則倒不是說新的判罰和額外的罰分可能導致尤文圖斯降級,而是上面提到的體育司法“折損性”原則,如果新的判罰和額外的罰分無法對尤文造成事實上的成績影響,那么處罰就可能被放到下賽季執行,這樣就等于是連續2個賽季受罰,所以,爭取把問題留在本賽季有著格外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