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壇周報全媒體記者 孔德昕
科比·布萊恩特和凱文·加內特都曾對NBA球星輪休現象提出過批評,聯盟總裁亞當·蕭華肯定舉雙手贊同,很早之前他就已經在采取行動整頓輪休問題了。
從本質上說,NBA聯賽是一個產品,如何能讓這個產品變得更華麗、更誘人、更讓人忍不住掏錢消費?讓優秀的大牌球星更多出現在場上肯定是重要一環,從圣誕大戰到馬丁·路德·金日,再到宿敵周和季中錦標賽,聯盟無非是希望每天都上演庫里大戰杜蘭特、詹姆斯對話東契奇罷了。
所以為了進一步扼制球星輪休現象,NBA在這個夏天的動作不可謂不大,他們采取的措施是雙管齊下:疏+堵!
“疏”是為球星評獎設置了出勤門檻。所有想要評選MVP、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進步最快球員獎的球員,都要滿足下面兩個條件中的一個:1.常規賽出勤至少達到65場;2.遭遇賽季報銷傷病的球員,報銷前出戰至少62場常規賽,且出勤達到比賽場次的85%。為了避免上一分鐘就休息的“湊數行為”,這里還要求至少出戰20分鐘才算一場(可以有2場至少打15分鐘的例外場次)。無論是從榮譽還是賺錢的角度,各大獎項都對不少球星具有吸引力,這便起到了引導他們更多出場的作用。
“堵”則是北京時間9月14日由NBA理事會最新投票通過的新規,內容是通過條例限制各隊輪休健康球星,對違規者進行第一次10萬,第二次25萬,此后每次比前一次再多100萬美元的高額罰款。而規定主要是下列五條(全部是在球員健康的狀態下):
1.確保同一場比賽不超過一位明星球員輪休;
2.確保明星球員出戰全美直播比賽和季中錦標賽;
3.保持明星球員缺席主場和客場比賽的場次平衡,最好在主場比賽缺席;
4.避免任何明星球員長期休戰的情況;
5.如果輪休明星球員,必須確保該球員出現在比賽現場,并讓球迷看到。
這里還特意補充了一個定義和一個例外:最近三年入選過全明星或最佳陣容的球員算作明星;揭幕戰之前年滿35歲,或生涯出戰超過34000分鐘常規賽,或常規賽和季后賽總出戰達到1000場的球星獲準提前一周申請輪休。
可以想象的是,這些規定執行起來一定還有空子可鉆。比如你怎樣判定一名球員是否真的健康?聯盟提到他們會設置專門的第三方醫療團隊,針對因傷休戰的球星進行檢查,但傷勢診斷并非永遠界限清晰,球員堅稱自己感到酸痛怎么辦?另外這里也有過于死板的部分。假設兩位明星球員在背靠背第一場加時出戰了45分鐘,第二場是全美直播比賽,按規定他們無法輪休,但這顯然可能帶來傷病隱患。比起偶爾的負荷管理,球星遭遇傷病顯然是NBA更大的損失。
不過任何規定都無法盡善盡美,隨著聯盟雙管齊下,我們有望在新一年更少聽到有關球星輪休的吐槽和抱怨。